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王君 孙铭谣 周晓宇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个人通过挂靠第三方公司购买社会保险以获取入户资格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最终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判令第三方公司返还服务费用。
双方签订虚假劳动合同
拟通过挂靠代缴社保入户广州
2020年9月,想入户广州的陈某与广东某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德公司)签订《广州入户委托服务协议》,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由某德公司为陈某办理入户广州的手续。
签约当天,陈某向某德公司交付服务费首付款9万元。
某德公司为陈某入户的模式是在双方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将陈某的人事关系挂靠在某德公司,并由某德公司为陈某购买社会保险以便陈某获得入户资格,且双方基于办理社保购买手续的目的签订了虚假的劳动合同。
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某德公司因为陈某购买社会保险花费总计3万元。
未入户成功申请退款遭拒
委托服务协议被法院认定无效
由于某德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陈某成功入户,陈某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退款事宜,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陈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某和某德公司在双方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合意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继而通过某德公司为陈某购买社会保险的方式达到《广州入户委托服务协议》所约定的为陈某取得广州市户籍的目的。
该种合同履行方式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导致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购买关系相分离,扰乱社会保险管理和户籍管理秩序。
双方弄虚作假的行为亦违背公序良俗,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州入户委托服务协议》应认定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陈某有权向某德公司主张返还未实际用于办理服务事项的款项。但陈某、某德公司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某德公司向陈某退还服务费6万元并赔偿部分利息损失。
【法官说法】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已施行
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将被取消社保待遇
法官提醒广大读者,自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施行。
根据该办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列举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列举的行为就包括: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违规参保、补缴属于社保欺诈行为,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不予办理,已违规参保或补缴的时段也将删除,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随着社会征信系统的完善,参保人骗保失信,也会对其个人发展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