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日前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继续延长至3月31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2月28日结束。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医疗保障部门决定继续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3月31日。在3月31日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内容来源:贵港日报 谢静翔 通讯员卢钰 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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