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反映
医保、社保、公积金缴纳等有关问题
有关部门一一回复了
医疗保障局 回复:
问政人:您好,经联系您本人后了解到,您参保的是章贡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是按户籍管理,章贡区户口可在赣州市市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因个人参保业务在每月的1-9号工作日时间办理,所以需要您当前不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于下月的1号-9号工作日时间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至市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居民参保转职工参保业务。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4233×8%×12+192=4255.68元
住院医疗保险(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4233×6%×12+192=3239.76元
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 回复:
现在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期,您可以携带户口本和2017至2019年缴费凭证到区医保局服务窗口(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西侧企服中心18-20号窗口)办理医保业务,若您是城乡居民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农商银行卡到区医保局办理,若您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请您携带相关材料至赣州市社保局办理,若您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区医保局窗口服务热线:0797-8173719。
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区医保局已经知悉,您已经购买职工医保,可以不购买居民医保,若职工医保停保,您可以在停保3个月内携带往年缴纳职工医保的证明文件至户口所在地医保局办理居民医保。若您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区医保局窗口服务热线:0797-817371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在南昌买房能否提取赣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缴存职工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赣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因此,您在南昌购买的住房不能使用赣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问,请您拨打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电话:1232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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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引用原文
来源:问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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