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早在2006年就出现了P2P平台后,不过,因为相关法律的缺失和风险极高,很少有创业者试水这个行业,一直持续到2010年,很多资本和创业者开始关注P2P行业,一些资本家和创业者开始试水,2011年,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本家和创业者大量的介入,P2P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
一直持续到2012年,一些试水P2P行业出现了高额回报,越来越多的资本家和创业者、银行开始布局P2P行业,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国内含线下放贷的网贷平台全年交易额已超百亿,而一些地区性的村镇银行也开始借“壳”违规发放贷款,很多人都会问,这些村镇银行是合法的金融机构,他们借助P2P行业发放贷款为什么会违规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回答说,地方的村镇银行存在的价值是服务于本地金融,而通过异地P2P平台发放贷款存在的风险很高,而且银行发放贷款也不会存在砍头息,如果这些地方的村镇银行通过这些P2P平台发放贷款的话,不仅会产生砍头息,而且这些砍头息加起来的话,利率远超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最关键的是,地方村镇银行通过这些P2P平台发放贷款的风险极高,很容易就会出现严重逾期或“爆雷”的情况。
到了2013年,几乎每天都会出现新的P2P平台上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如何真正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始终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甚至可以说,多数P2P平台为了提高信任度,将平台资金托管到第三方机构。虽然有些P2P平台也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包括资金托管在内的战略合作协议,但迄今为止,真正落地和实际效果还有待时间检验。
2015年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另外,其中还涵盖了明确P2P平台在经营范围内标准“网络借贷中介服务”的相关字样,而虽然已经出台相关文件,但一些P2P平台所属公司仍旧坚持违规运营的原则,除了持续发放贷款之外,还持续的诱导出借人加大资金注入,而这种行为无非就是大家经常说的“非法集资行为”。
但是,这些P2P平台不是不知道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因为他们的幕后老板以及高管不是小学生,更不是对于金融一无所知的小白,所以他们之所以坚持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吸收更多的资金,在发放贷款的项目上,他们也是不断的采用各种诱导方式欺骗借款人,也正因为如此,P2P行业的边界仍旧模糊不清,很多出借人之所以投资P2P平台几乎也都是被忽悠的,因为他们在宣传的过程中自称“合法”与他们实际的经营情况不同,甚至于还有点擦边运营的行为。
一直持续至今,P2P行业的监管已经7个年头了,而我们很清楚的看到,监管的正常正在不断的完善,但就算监管如此严格,这些P2P平台依然继续违规发放贷款,一些村镇银行利用这些没有资质的P2P平台发放含有砍头息的贷款,但让我们不明白的是,这些村镇银行本身服务本地金融的,本身是禁止异地发放贷款的,难道通过P2P平台全国发放贷款,难道就不违反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了吗?难道通过P2P平台发放贷款就不是异地发放贷款了吗?
这还是其次,村镇银行和这些P2P平台的合作模式是提供贷款发放,而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却不是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而是这些P2P平台审核,严格的来讲就是这些村镇银行并未参与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核,那么这样说来,这些村镇银行难道不就是没有参与审核贷款资料吗?何来的银行谨慎审核一说呢?
客观的来讲,近些年来,很多地方村镇银行因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或对贷款资料审核不严谨被罚,但我们不明白的是,黑龙江地区涉及到的银行利用P2P平台异地发放贷款,难道就不是异地发放贷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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