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众咨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今年是否有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回复: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的农牧民、新业态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月至12月的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44元的300%核定,下限按2019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和2020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6016元的60%核定。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档次是8个,60%、70%、80%、100%、120%、150%、200%、300%。
2.听众咨询: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有何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
3.听众咨询: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缴纳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回复:《关于契税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明确了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18个契税优惠政策,其中大家最关心的优惠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
4.听众咨询:买房时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价格中包含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回复:根据《契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含增值税。
5.听众咨询:出租自己门店一次性收取租户1年的租金,有什么样的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回复:根据相关规定,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行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