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讯,12月28日,同花顺发布关于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软件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浙江监管局核查,云软件公司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承诺收益;在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的情况下,即向客户推荐具体软件;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漏洞等五大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开发并销售的荐股软件由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主导;
二是部分营销、服务人员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承诺收益,部分提供投资建议人员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个别营销人员私下收取客户费用;
三是在业务推广环节,在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的情况下,即向客户推荐具体软件,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漏洞;
四是未按时向浙江监管局报告公司负责人变更事项;
五是“同顺号”是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公众平台,云软件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同顺号”中涉及投资咨询服务未尽到合规管理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责令云软件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云软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整改的首位,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检查验收。
财报显示,同花顺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4.13亿元,同比增长24.19%;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9.9亿元,同比增长28.31%。
同花顺2021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27亿元,同比上升33.87%;归母净利润5.77亿元,同比上升31.42%;扣非净利润5.74亿元,同比上升33.52%;其中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97亿元,同比上升31.2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08亿元,同比上升30.5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04亿元,同比上升31.48%;负债率40.54%,投资收益-31.49万元,财务费用-8330.94万元,毛利率88.32%。
截止12月28日收盘,同花顺收于141.48元/股,涨幅为3.58%,总市值约76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