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相关规定,现责令下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并自即日起三日内主动到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领取执行通知,逾期,视为送达。
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并对其持有的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请注意:即便是履行后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原有出入境证件也无法直接恢复有效,而是需要重新办理证件,后果很严重,请被执行人三思!!!)、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请参阅:http://shixin.ssfy.gov.cn。联系电话:0595-88617902。(本期执行依据主文内容较长,请自行访问执行文书公开网获取详细内容)
案号 | 执行依据主文 | 执行主体 |
(2018)闽0581执4952号 | 支付货款469663元及利息 | 申请人:晋江市荣耀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福建集晶织造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53号 | 支付借款本金34934317.6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合计481052.95元及律师费50000元 | 申请人: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鑫盛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合意服饰有限公司,吴幼致,柯渭江,蔡天祝,吴美苹,丁锦治 |
(2018)闽0581执4954号 | 支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总利息应扣除已支付5万元) | 申请人:苏春兰; 被执行人:卢世传,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55号 | 支付佣金12500元及仲裁费1032元 | 申请人:林文锋; 被执行人:黄泰山 |
(2018)闽0581执4956号 | 支付借款40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王天祥; 被执行人:吴志猛,邱凉凉 |
(2018)闽0581执4957号 | 支付款项663644.71元 | 申请人:百业中兴(泉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吴幼致 |
(2018)闽0581执4959号 | 支付借款4000万元及利息、汇票垫付款29999615.33元、汇票垫付款1899万元及利息、律师费40000元;对荆州市时尚百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址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的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保全费5000元 |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诗崴琦服饰(福建)有限公司,荆州市时尚百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尚万平 |
(2018)闽0581执4960号 | 支付款项210668元及利息 | 申请人:浙江龙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石狮市铂玛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61号 | 支付借款13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洪碧如; 被执行人:蔡清育 |
(2018)闽0581执4962号 | 支付借款40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洪碧如; 被执行人:蔡小火,石狮东阳拉链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63号 | 支付货款1450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蔡国万; 被执行人:陈和平 |
(2018)闽0581执4964号 | 支付借款13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王再兴; 被执行人:洪金乐 |
(2018)闽0581执4965号 | 支付租金4万元及利息、罚款450元、维修费3560元 | 申请人:石狮市义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詹天钻 |
(2018)闽0581执4966号 | 支付借款205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纪友谊; 被执行人:纪春林,石狮市锦星泡沫包装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67号 | 支付款项33188605.64元及利息 | 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被执行人:福建省石狮市银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石狮市恒盛鞋业有限公司,石狮飞达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飞煌鞋服有限公司,石狮市威力斯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石狮市小玩皮服装织造有限公司,蔡水贫,范秀梅 |
(2018)闽0581执4968号 | 支付款项194634元及利息 | 申请人:高少华; 被执行人:吴主煌 |
(2018)闽0581执4969号 | 支付货款73119.2元及利息 | 申请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晋江市众诚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
(2018)闽0581执4971号 | 支付款项8650000元及利息178871.73元 |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石狮德荣化工有限公司,施维仁,福建合意服饰有限公司,王萌芽 |
(2018)闽0581执4973号 | 支付款项50000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鑫盛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合意服饰有限公司,吴幼致 |
(2018)闽0581执4975号 | 支付借款8000元及利息、律师费1000元 | 申请人:林鸿清; 被执行人:曾瑞阳 |
(2018)闽0581执4976号 | 支付借款8000元及利息、律师费1000元 | 申请人:林鸿清; 被执行人:苏惠芬 |
(2018)闽0581执4977号 | 支付借款1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龚聪明; 被执行人:许雅云 |
(2018)闽0581执4978号 | 支付工资11045元及利息 | 申请人:王继福; 被执行人:福建省丹朝园林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79号 | 支付工资8865元及利息 | 申请人:刘宗岗; 被执行人:福建省丹朝园林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80号 | 支付货款3087238.68元及利息 | 申请人:港隆(福建)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福建福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81号 | 支付补偿款209591.99元及利息、分配回批地11㎡ | 申请人:蔡央央; 被执行人:石狮市宝盖镇杆头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 |
(2018)闽0581执4982号 | 分配补偿款209591.99元、分配回批地11㎡ | 申请人:蔡栋柱; 被执行人:石狮市宝盖镇杆头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 |
(2018)闽0581执4983号 | 支付货款157450元及利息 | 申请人:杨小宝; 被执行人:黄丽林 |
(2018)闽0581执4984号 | 支付借款1545000元及利息、律师费2万元、申请费5000元 | 申请人:吴清义; 被执行人:王誉晓 |
(2018)闽0581执4985号 | 支付货款184340元及利息 | 申请人:王健兴; 被执行人:苏联敏 |
(2018)闽0581执4986号 | 支付借款708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蔡鹏辉; 被执行人:赵保峰 |
(2018)闽0581执4987号 | 支付款项27167.34元 | 申请人:兰友顺; 被执行人:宋远兴,黄小健 |
(2018)闽0581执4988号 | 支付款项126842元 | 申请人:邱志雄; 被执行人:姜苗红 |
(2018)闽0581执4989号 | 支付借款32200元 | 申请人:周雨兰; 被执行人:郭丽兰 |
(2018)闽0581执4990号 | 支付款项57437元及工伤保险待遇23401元;协助黄派源向石狮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关手续核发核发。 | 申请人:黄派源; 被执行人: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泉州石狮分公司 |
(2018)闽0581执4991号 | 支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1625849.19、律师费1万元 | 申请人:石狮市六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福建省华奇环保印花有限公司,盖奇(中国)织染服饰有限公司,王勤读,黄莎莉,王衍筑,许清锦 |
(2018)闽0581执4992号 | 支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1615557.46元及利息、律师费1万元、对盖奇(中国)织染服饰有限公司名下址于石狮市锦尚镇工业区A幢、B幢、C幢的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申请人:石狮市六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盖奇(中国)织染服饰有限公司,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王衍筑,许清锦,王勤读,黄莎莉,王少兵 |
(2018)闽0581执4993号 | 支付借款85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1万元、保全费5000元 | 申请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被执行人:盖奇(中国)织染服饰有限公司,王衍筑,闽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4994号 | 支付款项17950000元及利息342263.43元;保全费5000元 | 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福建金迈王鞋服制品有限公司,骆驼(泉州)鞋服有限公司,张文彬,蔡秀满 |
(2018)闽0581执4999号 | 支付款项55000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卢光耀; 被执行人:何清水,王丽玲 |
(2018)闽0581执5004号 | 支付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郭输完; 被执行人:何清溪,福建祥鸿集团有限公司,何清水 |
(2018)闽0581执5005号 | 支付借款300万元及利息;对石狮市祥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址于石狮市祥芝大堡工业区A、B、C幢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 被执行人:福建祥鸿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市祥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贝瑞特服装洗染有限公司,何清水,何清溪,王金展 |
(2018)闽0581执5007号 | 支付货款61325元及利息 | 申请人:吴国耐; 被执行人:陈先德 |
(2018)闽0581执5008号 | 支付借款6万元、利息96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张菊妹; 被执行人:雷进荣,詹远盛,季群夙 |
(2018)闽0581执5009号 | 支付借款795万元及利息;对石狮市祥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址于石狮市祥芝大堡工业区A、B、C幢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 被执行人:石狮市祥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王金展,王金钳 |
(2018)闽0581执5010号 | 支付借款2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陈宇洁; 被执行人:洪鸿瑜,洪鸿莹,钟斌华 |
(2018)闽0581执5011号 | 支付款项241716元及利息 | 申请人:曾高和; 被执行人: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民委员会 |
(2018)闽0581执5012号 | 支付借款20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周辉跃; 被执行人:许民权 |
(2018)闽0581执5013号 | 支付借款29998861.65元及利息 |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 被执行人:石狮飞达服装有限公司,石狮市威力斯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石狮市银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鑫盛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蔡水贫,范秀梅,傅金玲,吴幼致,蔡天祝 |
(2018)闽0581执5014号 | 支付工资38668.16元、赔偿金107192.4元及利息 | 申请人:龚珊莉; 被执行人:石狮市远利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5015号 | 支付货款190675元及利息 | 申请人:林茂盛; 被执行人:陈剑琴 |
(2018)闽0581执5017号 | 支付款项2504900元、利息984364元及利息 | 申请人:石狮市鑫隆针织机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绍兴市锦龙织造有限公司,严文龙 |
(2018)闽0581执5018号 | 支付货款20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蔡长进; 被执行人:金晟锴 |
(2018)闽0581执5019号 | 支付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30994.71元 | 申请人:胡琼治; 被执行人:许志愿 |
(2018)闽0581执5020号 | 支付借款44507元及利息 | 申请人:董欣来; 被执行人:朱勇 |
(2018)闽0581执5021号 | 支付货款989138.7元 | 申请人:东莞市景大服饰实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狼道(福建)服饰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
(2018)闽0581执5022号 | 支付货款502477元及利息 | 申请人:石狮市锦东织造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洪再兴 |
(2018)闽0581执5023号 | 支付借款24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蔡奕羌; 被执行人:颜金岭 |
(2018)闽0581执5024号 | 支付违约金85102.35元 | 申请人:石狮市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柯国程 |
(2018)闽0581执5025号 | 将址于石狮市镇中路西侧信义华府2号楼3层301单元的房产返还给石狮市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34028元 | 申请人:石狮市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贺碧江,周宝兰 |
(2018)闽0581执5026号 | 支付违约金15万元 | 申请人:石狮市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颜白芸 |
(2018)闽0581执5027号 | 支付货款1622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邱再添; 被执行人:谢秀铅 |
(2018)闽0581执5028号 | 支付款项111200元及利息 | 申请人:石狮市奇铭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刘灵 |
(2018)闽0581执5029号 | 一、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复利406380.01元并支付2018年3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清款项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二、有权在债权最高限额722.5万元范围内,对坐落于福建省石狮市宝岛中路191号富贵天骄2#楼101-106号的房地产所的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三、有权在债权最高限额722.5万元范围内,对坐落于福建省石狮市宝岛中路191号富贵天骄2#楼107-1112号的房地产所的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四、有权在债权最高限额535.5万元范围内,对坐落于福建省石狮市东港路与长福路交叉口处富兴源大夏225-229号的房地产所的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 申请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濠江支行; 被执行人:石狮市凯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丽娜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林和狮,蔡丽娜,林前露,洪美琪 |
(2018)闽0581执5030号 | 偿还借款本金2980万元及利息 | 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河南鼎易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宏南襄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市佐岸服饰有限公司,王玉中,王一婧,彭曹林,洪金山 |
(2018)闽0581执5031号 | 支付货款127470元及利息 | 申请人:石狮市奇铭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刘灵 |
请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