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刘先生 电 话 1354***547
地 址 二道桥街 email 63**407@qq.com
投诉类别 交通工具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 地 址 双流区龙桥路
联 系 人 公司客服 电 话 1354***0767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22年8月8日我在微信里参与他们的399元购车送加油卡活动。 8月21日购车完成,现场企鹅车汇工作人员以“指定加油站”问题为理由过几天寄送到我手里直至成都疫情过后。 我分别于9月25日、10月7日、10月12日、10月21日催促购车工作人员寄送油卡。 10月23日,油卡寄送到手,但加油服务属于消费打折,而不是用这张卡抵消加油费! 10月27日,工作员以一切以合同准则为准,拒绝油卡赠送或活动费399的退还。
但当时双方签订合同时,写了赠送一箱油,我不知道企鹅车汇撒谎串戏了还是什么!
现有证据
投诉请求 退还399费用或履行一箱油的赠送!
企业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退款
2022年11月2日15:10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好了,已退款,谢谢。
四川消费网(028—86533315 86629315 )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zxbly315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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