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TCL定转1”(债券代码:124016)的发行规模为6,000,000张,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当前转股价格:3.79元/股。
2、截至本公告日,“TCL定转1”已全部转股完成,合计转股数量为158,311,345股,本次转股全部转换为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股股份来源于公司已回购库存股。
一、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21号文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11,508,951股股份、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6亿元。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的《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登记。
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二、“TCL定转1”转股的相关条款
1、债券简称:TCL定转1
2、债券代码:124016
3、发行张数:6,000,000张
4、票面金额:100元/张
5、债券利率:第一年2%,第二年1.5%
6、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2年,即2020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7、转股期限: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8、当前转股价格:3.79元/股
三、定向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TCL定转1持有的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全部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代码:000100),转股数量为158,311,345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1.128%,本次转股全部转换为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至此,“TCL定转1”已全部转股完成。
四、股本变动情况
因本次转股股份来源于公司已回购的无限售流通库存股,转股完成后转换股份性质仍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转股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因此发生变动。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9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
1、《关于对武汉华星增资暨投资“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3、《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 发行主体
3.02 债券品种及方式
3.03 注册额度
3.04 债券期限
3.0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3.06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3.07 募集资金用途
3.0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09 发行方式
3.10 担保方式
3.11 偿债保障
3.12 上市场所
3.13 特殊发行条款
3.14 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3.15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披露等情况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议案2、3、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审议议案1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电话:0755-33311668
电子邮箱:ir@tcl.com
联系人:段心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00。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武汉华星增资暨投资“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的公告
释义:
本公司、TCL科技: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管委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TCL华星: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半导体显示行业是电子产业的基础核心器件之一,中国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在大尺寸液晶显示领域建立规模、效率和产品优势,正在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布局,并继续攻占中小尺寸市场,实现显示领域的全面竞争优势。同时,5G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了信息智能化的演进,也催生了作为信息流转交互主要界面的各类智能终端的市场需求,电竞、车载、笔电和AR/VR等显示器件迎来高速增长。
公司通过自建2条8.5代线和2条11代线、以及逆周期收购的1条8.5代线,实现了大尺寸领域的追赶、超越和领先。在中小尺寸领域,公司的6代LTPS产线(t3)持续满销满产,6代AMOLED产线(t4)完成二、三期建设,8.6代OXIDE产线(t9)开始投建。通过对既有产能调整,公司中尺寸产品占比快速增长,LTPS平板面板出货量全球第一,LTPS车载已导入多家国内外头部客户,搭载Mini LED背光的显示器和笔电产品已与品牌客户达成合作,VR/AR产品快速推进。
为满足客户需要,增强规模效应,提升中尺寸业务竞争实力,公司拟扩建一条月加工玻璃面板4.5万片的第6代LTPS LCD显示面板生产线(t5),应用VR、触摸屏(Touch Panel+主动笔技术)、Mini LED背光显示和LTPO等技术,生产车载、笔电、平板、VR显示面板等中小尺寸高端显示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TCL华星、武汉华星拟与武汉东湖管委会签署《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以武汉华星为项目公司,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50亿元,武汉东湖管委会指定或设立的投资主体以合适的方式向TCL华星提供35亿元人民币扩产项目资金,由TCL华星向武汉华星增资75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与项目总投资额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武汉华星增资暨投资“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议案》,鉴于武汉东湖管委会指定的投资主体尚未确定,无法排除以公司关联方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出资主体的可能,公司董事刘坤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项目合作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高新大道777号
(二)乙方: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3,046,817.1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6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项目依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环批函[2009]099号执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83.02%股权;三星显示株式会社持有其11.03%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3.97%股权;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其1.98%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TCL华星总资产为1,751.7亿元,净资产为648.4亿元。2020年,TCL华星实现营业收入467.7亿元,净利润24.1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TCL华星总资产为2,003.4亿元,净资产为836.7亿元。2021年1-9月,TCL华星实现营业收入611.9亿元,净利润92.9亿元。
TCL华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武汉华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城C5栋
法定代表人:张锋
目前注册资本:87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201003033179534
目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6代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LCD)/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显示面板、模组及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仓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武汉华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股权结构: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90.3%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9.7%股权。
主要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华星总资产为222.8亿元,净资产为93.0亿元。2020年,武汉华星实现营业收入128.8亿元,净利润4.4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武汉华星总资产为232.8亿元,净资产为91.8亿元。2021年1-9月,武汉华星实现营业收入94.6亿元,净利润4.0亿元。
(二)预计本次增资前后武汉华星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具体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实际增资完成为准。武汉华星股东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是否同比例增资以相关权利机构最终审批结论为准。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
2、建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左岭产业园显示产业基地
3、项目性质:扩建
4、主要产品:主要生产和销售中小尺寸高附加值 IT显示屏(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器、VR显示面板。
5、主要新技术:VR技术、触摸屏技术(Touch Panel+主动笔技术)、Mini
LED背光显示技术、LTPO技术等。
6、本期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为125亿元,流动资金为25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8、本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自项目决策至第一阶段量产预期共计24个月,至第一阶段满产预计30个月,至第二阶段满产预计48个月。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
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
2、建设内容
丁方建设一条产能达到月加工1500mm×1850mm玻璃面板4.5万片的第6代LTPS LCD显示面板生产线,主要技术:Mini LED/Micro LED显示技术、LTPO背板技术、超高分辨率LTPS技术、触控技术(In-cell Touch 、主动笔)。
主要产品:高端旗舰车载、笔电、平板、VR显示面板等中小尺寸高端旗舰显示屏。
3、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指人民币元;准确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4、实施计划
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点亮投产;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3万片/月的加工能力;
原则上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达到4.5万片/月的加工能力。
如因为不可抗力、疫情、自然灾害等非因丁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上述计划时间期限相应顺延。
5、建设资金来源
甲方指定或设立的投资主体采用合适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总额为35亿元的扩产项目资金。乙方向丁方增资75亿元,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总投资与本次增资款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丁方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
6、担保
甲方指定或设立的投资主体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以合适的方式提供扩产项目资金35亿元。丙方对乙方的前述资金的偿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各方签署后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各方依据各自的章程性文件完成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各方内部批准(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审批机构完成对本协议的最终批准(如需)。
五、担保及可能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担保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为武汉东湖管委会指定或设立的投资主体向TCL华星提供的35亿元项目扩产资金的偿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额度范围内。
(二)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1、因公司现任董事刘坤先生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东湖管委会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管委会依据协议指定的出资方尚未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存在构成关联交易的可能,因此:
(1)公司董事刘坤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2)本公司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2021年1-11月公司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一)扩产项目有助于完善公司中小尺寸产线布局,加快从大尺寸显示产业全球领先向全尺寸显示产业全球领先升级
在车载、电竞、IT等多场景应用高速增长的显示领域,公司正追赶布局,并通过既有产能调整,完成了技术、产品和客户储备。本次扩建第6代LTPS显示面板生产线可与投建的氧化物半导体显示产线(t9)在产品和技术上形成互补,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中小尺寸产线布局。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竞争实力,加快公司从大尺寸显示产业全球领先向全尺寸显示产业全球领先升级。
(二)扩产项目有助于公司加速创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新型显示技术的转化和产出效率,推进技术和生态领先
公司以产品技术创新为发展的核心驱动,聚焦于新型显示技术、工艺和材料的研发投入和生态布局。本项目将采用VR技术、触摸屏技术(Touch Panel+主动笔技术)、Mini LED背光显示技术和LTPO技术等,有助于公司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率先完成前沿技术、产品和客户布局,快速完善新型产业链生态,以技术为战略控制点,引领显示产业发展。
(三)项目扩产有助于半导体显示产业链的升级和优化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作为国家战略性发展产业,对中国制造业和电子产业发展有重要的支撑和拉动效应,有助于推进半导体产业链的国产化进程,实现下游终端显示行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保障。项目的建设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加速新型战略产业项目的实施步伐、提升显示技术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国半导体显示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七、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行业竞争风险
在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技术、管理、效率、上下游整合能力等是制造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和保持相对竞争优势的基础。TCL华星已在相关领域建立竞争优势,武汉华星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行业竞争风险较低。
(二)财务风险
本项目总投资额较大,存在如后续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资金断链的风险。公司将通过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按项目进度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等方式降低财务风险。
八、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它人员在上述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提交、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交易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相关程序;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
九、审批程序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尚待取得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如需)。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鉴于武汉东湖管委会指定的投资主体尚未确定,无法排除以公司关联方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出资主体的可能,可能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6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武汉华星增资暨投资“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对武汉华星增资暨投资“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坤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且公司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条件规定,可以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可就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公司债券编制同一申报文件,统一进行申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基于公司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条件规定,可以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可就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公司债券编制同一申报文件,统一进行申报。
为及时把握市场时机,提高发行效率,公司拟统一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债券品种及方式
本次申请注册债券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公司债券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公司将按照优化审核程序的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债券品种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注册额度
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每期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债券期限
单笔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中明确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每期债券拟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分期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担保方式
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偿债保障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上市场所
在每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每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特殊发行条款
每期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如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件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期债券的具体发行安排(包括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发行条款、发行债券品种、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上市交易场所、托管安排、质押式回购安排、偿债保障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等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的必要中介机构;
(7)办理与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之日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对上述1-15项逐项进行表决。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7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而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5,94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的公告》,公司已办理完成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5,941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030,788,362股减少至14,030,642,421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30,788,362元减少至人民币14,030,642,42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议案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对武汉华星增资暨投资“第6代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的议案》
3、《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