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恒珩,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期货和衍生品法》首次明确了交易报告库的法律地位及主要职责,规定“应当建立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对衍生品交易标的、规模、对手方等信息进行集中收集、保存、分析和管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
交易报告制度是防范衍生品业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交易报告制度通过要求交易主体向交易报告库报送交易数据,将分散、非公开的衍生品业务据整合在一起,能够分析衍生品市场的整体情况,实时监测业务风险并进行有效防控。实践表明,交易报告库在掌握场外交易数据、提升市场透明度、降低系统性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明确,所有场外衍生品必须向交易报告库报告。2012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准则发布,交易报告库被纳入五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我国证券期货行业自2014年开始建设交易报告库。目前,共建成中证报价场外业务交易报告库、中国期货市场监测中心交易报告库两家交易报告库,并相继被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认证为正式交易报告库(TR),表明我国交易报告库建设已初步达到国际标准。
在我国,交易报告库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场外衍生品业务非标准化、分散化、非公开化等特征,交易报告库实现了场外衍生品市场基础数据信息的汇集,实现了“看得清”,“管得住”到“行得稳”的良性循环,是资本市场场外衍生品业务“行稳致远”的基础性保障。依托交易报告库汇集的海量权威数据和数据标准体系,有利于完善行业数据生态和数据治理水平,对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防范系统性风险也有重要作用。参与交易报告库的国际认证对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场外衍生品监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提高我国证券行业场外业务的科技监管水平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们相信,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引领与规范下,交易报告库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衍生品业务平稳、健康、高效发展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用于投资者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当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文信息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