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兴业银行(601166.SH)公告,该行董事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2021年6月底前在境内外分次分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000亿元的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
一般而言,金融债券是银行补充负债、资本的一种工具,包括开行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普通金融债、二级资本债、资本补充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交易所金融债等多个品种。
去年11月,民生银行公告,央行同意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央行公布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2019年1月份,国债发行17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4179.7亿元,金融债券发行5691.6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9187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588.8亿元,同业存单发行1万亿元。
2018年,全国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43.6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6.8%。其中,国债发行3.5 万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4.2 万亿元,金融债券发行 5.3 万亿元,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发行 2530 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1.8 万亿元,同业存单发行21.1万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7.3 万亿元。
此外,该行董事会通过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安排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90亿元的呆账核销预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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