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收据与合同价格不符 是多开还是少付?
近日,市民江女士向我们《零距离》栏目反映,说2017年年底,她和家人在开发区保利中航城小区看中航城小区11楼806号房。当时就以首付23万多的价格将房子买了下来,同时对方开出了一张233216元的购房首付收据。前几天,当她来到售楼中心准备签订购房合同时,她发现合同上面的购房首付金额为223216元,这莫名其妙的少了10000元的购房款,这让江女士感到十分恼火。
“我家去年在九江中航城选中了一套房子,当时事情都谈的差不多,当时付的首付是233216元,当时也开了收据。”市民江文华说。据江女士介绍,当时看中房子后,母亲以刷卡的形式付了一笔十万块钱的定金,数日后,母亲又刷了一笔13万的金额,共计233216元的购房款。“今年3月11日我们来签购房合同,合同上的金额写的是223216元,现在差了一万块钱。”市民江文华对记者说。
购房的首付款莫名少了一万元,江女士当时就终止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江女士找到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沟通此事,但对方却没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事情也就迟迟未能得到解决。“现在这个金额对不上,所以我也在质疑这个房子这个问题是不是第三方卖给我们的,或者他们存在偷税漏税的一个情况。”市民江文华说。
针对此事,随后记者跟随江女士来到位于开发区的保利中航城售楼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早就跟江女士解释过,其实这是公司财务的一个疏忽,当时在开收据时多开了一万元。“为我们财务这个工作的疏忽表示一个非常诚意的最真诚的道歉,因为我们财务是从来不收现金只刷卡,刷卡Pose单上取出来的钱应该是正确的,数据显示当时是刷了12万。”保利中航城营销经理刘先生说。
刘经理告诉记者,江女士购房总共是刷了两笔钱,这两笔钱当时都是由其母亲以刷卡的形式来支付的,他们这里都存有记录,同时,刘经理也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江女士母亲刷卡的存单。
“当时我们出收据的时候,出错了收据,这是我们公账的问题。如果说我们公账也是总共入了23万多,你开的也是23万多,合同价上也是23万,我们这边肯定是按理退还给你的。”保利中航城营销经理刘先生解释道。
刘经理表示,针对财务开错收据问题,公司内部也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经过沟通,江女士表示先将购房合同签订下来,但具体首付是交了多少钱,回去之后,她再具体问问父母。针对此事,我们栏目还将继续关注。
(记者 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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