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力争新增培育营业收入千亿级工业企业5户、总数达6户,力争新增培育五百亿级工业企业10户、总数达12户,力争新增培育百亿级工业企业20户、总数达30户,力争新增培育十亿级工业企业100户、总数达200户。
“十四五”期间,年均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总数突破500户,年均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0户以上、总数突破8000户。
贵州鼓励企业建链补链强链,补齐发展短板,打造一企一链、一企一园产业生态,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有效利用,迅速提升企业规模。
“十四五”期间,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级、五百亿级、百亿级、十亿级的工业企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工业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财工〔2021〕46号),省级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加强金融服务方面,推动大型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战略合作,建立专班服务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银企互信水平,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同时,加强跟踪辅导培育,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指导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用于经营发展。加大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贵州将支持具备实力的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推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