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16日从最高检获悉,日前,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湘晴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黄湘晴利用担任广东教育书店经理、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发行教材教辅、经营连锁书店、经营发货站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0月,黄湘晴被双开。
通报称,黄湘晴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打高尔夫球;私欲贪欲膨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进行非法关联交易,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承接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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