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龙涓乡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2021年第18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龙涓乡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龙涓乡长新村、安美村、举溪村、福都村、福黎村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龙涓乡全域(除封控区外)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域居民只进不出,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安溪县辖区内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封控管控期间,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进出的,必须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戴口罩等措施,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行程去向。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苗接种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五、龙涓乡政府将组织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杀,请全体群众按照龙涓乡政府和村委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障人士、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通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9月19日零时零分起,对龙涓乡全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所有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请广大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请予以配合。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