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外省市户口亲属投靠迁移进京许可工作,北京市公安局起草《北京市公安局户口迁移进京许可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从保障公民权利的要求出发,立足户口审批现实及可能存在的情形,从程序上对户口迁移进京审批作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户口迁移许可的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受理条件等内容;第二章审批程序,主要规定了户口迁移许可申请、受理、陈述申辩、审批等内容。明确了公安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户口迁移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户口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