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 避免春节后医保服务大厅因人员密集引发交叉感染,有效防控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 确保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2月4日开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的 通知》(川办〔2020 〕6号)、《凉山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及《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临时调整医保业务经办相关事宜的通知》(凉医保中心函〔2020 〕1号)相关精神,现将疫情期间医保政策调整如下:
慢性病病种鉴定后置
符合我市慢性病病种(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疾病”和城乡居民“大病病种”统称慢性病)的参保患者 可先行治疗,待疫情结束后经鉴定符合慢性病病种的,按政策规 定予以补报医疗费用。
延长慢性病患者处方药量
将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处方药 量由现行的1个月延长至3个月。
生育保险延长报账时限
生育保险报销截止时间由现行的生育后6个月延长至9个月。
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网上审批
由治疗机构出具治疗方案及处方后使用的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通过供药机构进行网上审批,取消线下审批手续。
延长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时限
城乡居民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由2020年3月20日延长至6月30日。
延长参保缴费期
将我市2020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4月30日24时止,在此期间正常缴费的均视为正常参保;单位办理医保缴费业务,尽量在医保网厅办理,未开通医保网厅缴费业务的参保单位缴费时间由现行的当月办理延长至4月30日止,在此期间可随时通过网络申请开通医保网厅,实现方便快捷网上办理。
网上申领医保基金专用票据
对已缴费的单位出具的医保基金专用票据可在网上申请免费邮寄业务。
医保小贴士
本通知属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调整,待疫情结束后部分业务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西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