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11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咨询”)拟以2.7亿元的价格,向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房产”)97.38%股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0)第5018号)已获得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的丹阳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77亿元,与原公告的评估结果一致。
本次丹阳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较前次评估值5.33亿元减少2.56亿元,主要系:1、因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持续宏观调控,市场区域分化明显,受当地市场行情影响丹阳房产经营情况不佳,2020年4月末的账面净资产规模较2018年7月末减少1.37亿元。2、考虑宏观影响及当地市场行情变化、项目销售情况,本次评估时预测存货销售收入较前次评估减少12%;同时前次评估时项目二期尚未动工,以公开市场渠道可获取的成本水平为参考计算预测开发成本,本次评估时项目二期已开始施工建设,以实际招投标或合同签署价格进行计算,因此预测开发成本较前次评估增加32%。综合考虑上述变化及相关税费影响后,本次评估中丹阳房产存货的评估增值较前次评估减少1.19亿元。
三、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丹阳房产股权,有利于公司加快退出住宅地产业务,回收业务资源并聚焦于核心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9,339.32万元(包含截至公告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抵消的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转出3,254.70万元及投资收益6,084.62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丹阳房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6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5项担保合同: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
2、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日。
3、公司已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3年7月28日。
4、公司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
5、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2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3月16日及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二一九年第四次、二二年第一次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前述五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对前述五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2、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4,490.65万元,负债总额16,248.94万元,净资产8,241.7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8,231.15万元,利润总额1,206.76万元,净利润845.97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0,664.05万元,负债总额10,598.98万元,净资产10,065.06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41,597.45万元,利润总额2,431.14万元,净利润1,823.36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胜蕃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19.40万元,负债总额6,238.87万元,净资产680.5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114.04万元,利润总额-0.32万元,净利润-0.32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515.97万元,负债总额5,853.21万元,净资产662.76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9,210.97万元,利润总额-17.77万元,净利润-17.77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房产”)
注册地:丹阳市开发区银杏路18号22幢
法定代表人:洪斌
注册资本:44,158.2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丹阳房产97.38%股权,上海迈科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丹阳房产2.62%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2,780.45万元,负债总额49,960.24万元,净资产22,820.2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309.56万元,利润总额-13,898.56万元,净利润-13,898.56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9,033.71万元,负债总额56,590.78万元,净资产22,442.93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478.00万元,利润总额-377.28万元,净利润-377.28万元。丹阳房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28,000.75万元,负债总额92,391.70万元,净资产135,609.0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6,913.95万元,利润总额-10,874.82万元,净利润-10,702.95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33,854.11万元,负债总额98,116.27万元,净资产135,737.84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19,077.20万元,利润总额174.74万元,净利润128.79万元。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售后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光电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43,703.82万元,负债总额52,431.45万元,净资产91,272.3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5,241.77万元,利润总额-9,838.63万元,净利润-10,563.11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3,234.65万元,负债总额42,053.35万元,净资产91,181.30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15,726.17万元,利润总额-91.07万元,净利润-91.07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四、反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信达通宝、丹阳房产通过其他股东或自身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国贸福申、信达光电、福建信达光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0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其中,2020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24,800万元+2,0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8%,剩余可用担保额度803,200万元+67,80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23,184.21万元人民币+18,8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5%。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