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仔细查看机器上公示的经营者资质信息。
本报讯(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凡洁 姚欢)食品自动售货机作为新兴食品经营业态,如今在厦门的公园、商场、地铁、学校等公共场所越来越常见。但“好用又方便”的同时,自助模式下消费者购买前无法查看商品信息,也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或食品安全问题。为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行为,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禾山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开展了专项“体检”。
自动售货机应公示经营者信息
昨日下午,记者随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到五缘湾天虹商场进行检查。在商场一楼,一台售卖鲜榨橙汁的“天使之橙”自动售货机前,执法人员首先仔细查看了机器上公示的经营者资质信息:机器左侧张贴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面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机器正面的明显位置也公示了“400”开头的消费者服务热线电话。
“自动售货机的最大特点就是无人销售,这种情况下如果机器上未标明设备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往往会面临找不到经营者维权的困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因此,去年8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关于加强自动售货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每台自动售货机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单位的许可证信息及经营者联系方式,且标记标识不易脱落。
建立约谈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自动售货机内待售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问题,也是检查的重点。透过这台机器的透明机身,可以看到用于榨汁的橙子色泽鲜亮、摆放整齐,未发现肉眼可见的腐败变质现象。商场负责人表示,他们每月都会向自动售货机经营者索取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以及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鲜橙等水果属于生鲜食品,保质期不像预包装食品那么长,容易受温度、湿度影响腐败变质。”执法人员指出,因此自动售货机经营者更要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定期排查、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及时销毁变质、过期食品。
而商场作为第三方运营企业,在督促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自身也要尽到食品安全查验义务,及时索要、留存食品的检验报告、供货方资质等材料,特别是对水果这样的生鲜农副产品,要做好每个批次的进货查验。
随后,执法人员对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饮料自动售货机进行了检查。该公司目前在全市共投放了500多台自动售货机,主要销售可口可乐旗下品牌的汽水、果汁等产品。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自动售货机按要求公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及联系电话,但标识较小字体不易看清,执法人员建议改进。
禾山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强对辖区范围内自动售货机的监管,建立经营者约谈机制,督促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自动售货这一模式使用便捷,食用安全。
来源: 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