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保的利好作用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多的,其中能保障人们晚年生活质量的养老保险,拢共就分为了两种。第一种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二种是有工作单位之人,与用人单位一起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养老金待遇在逐渐变好,相应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呈现的也是逐渐递增趋势。在我国的绝大多数城市,在职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至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的比例,就达到了20%。当然这是一般标准,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养老金的个人承担比例也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点是必然的。
近期有粉丝在后台投稿说,从今年的5月份开始,各地各类社保费会相应的降低,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该粉丝得出这一结论的主要依据是国家人社部等联合部门,于3月份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就明确提到“从今年的5月1日起,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其中在省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这看似能减轻人们缴纳各类社保的经济负担实则不然,因为细想一下我们就不难发现,在职职工的事业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而且他们仅仅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至于工伤保险一般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的。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情况下缴纳的社保,也就至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种,这已经给很多城乡居民带来经济负担了。从以上表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前面提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能从中受益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单位。最大的利好主要表现在,用人成本从根本上降低,以至于经营负担减轻方面。当就业秩序因此稳定后,说不定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保缴费比例就会降低,不过这也是不一定的事情。
当然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发明显,退休潮即将到来的今天,为了减轻尚未退休人员,各类社保的缴费经济压力,今年一些城市也开始着重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费率。比如说很多利好政策都走在国家前沿的甘肃省兰州市,就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费率,降低至1%,这样算下来退休人员全年可以少交不到800元的医疗保险费用。
看到这里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坐不住了,明明自己单干做出的贡献也不少,为何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高以外,还不能享受更多政策方面的利好。事实上首先在缴纳养老保险方面,有关部门已经给予了灵活就业人员诸多补贴;其次那些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还能申请地方上的社保补贴,如果情况果真属实,有关部门也不会置之不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