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28日丨恒鼎实业(01393.HK)宣布,计划债权人的会议(“计划会议”)(或其任何续会)将于2022年5月24日上午10时正假座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一期24楼举行,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公司及计划债权人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73及674条订立的建议安排计划(“计划”)。有关计划会议的文件已于2022年4月28日寄发予计划债权人。
根据召开会议命令,高等法院已委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鲜扬,担任计划会议主席(“主席”),如其未能出席,则由代理总经理,销售和营销主管鲜帆担任,如其未能出席,则由公司一名董事担任,并指示主席向高等法院呈报计划会议的结果。
高等法院的认许聆讯暂订于2022年6月6日上午10时正进行。计划债权人可以(但并无责任)出席认许聆讯。
此外,公司已委任钟港资本有限公司以就计划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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