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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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本质是资金的生意,用较低的成本把钱拿过来,然后用较高的定价把钱给别人,赚取其中的利差。因此目前国内的融资租赁,更多体现的是金融属性,从属性上看和银行业务没有什么区别。按公司性质分,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分三类:

金融租赁企业

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具体规定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此类企业多是银行背景,股东资金优势明显,数量不多,截至2015年底共49家,但是业务规模庞大,在租赁业务中占据近一半的市场份额。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是指由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具体规定参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因融资渠道相对多元化,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业务能力较强,且企业的数量最多,数量占比超过90%。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是指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具体规定参照《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按股东背景分,又可以分为三类:

1、银行系租赁公司。以国银金融租赁、工银金融租赁等为代表,其特点是对银行的依赖性较强,业务项目来源于银行内部推荐,客户定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业务集中于飞机、基础设施等大资产、低收益的大型设备领域,业务类型以回租赁为主。

2、厂商系租赁公司。以中联重科、西门子、卡特彼勒租赁等为代表,其客户绝大部分集中于设备厂商的自有客户,租赁对象一般为厂商自身设备,以直租赁交易结构为主。实际上是股东从事租赁服务的一个负债、投资、营销和资产管理的平台。

3、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以远东宏信、华融租赁为代表,他们为客户提供包括直租赁、回租赁等在内的、量身定制的金融及财务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注册资本大于1.7亿元;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无违规记录;

有实际经营办公地址和公司章程;

拥有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公司高管有三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分类及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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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d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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