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精神,市社保中心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有序开展业务经办,确保政策落地到位。截止8月19日,舟山市共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企业177家,7月底累计缓缴社保三险1974.42万元。
一是精准把握实施范围,简化企业申请流程。第一时间将缓缴企业实施范围及整理归纳后的审核要点、政策解释口径传达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确保舟山市范围内申请审核、政策解释的全统一。同时,为简化企业申请流程,提高经办机构审核效率,除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线下受理外,企业还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多渠道申请缓缴,企业填报的所属行业与社保系统采集行业自动匹配,匹配通过无需审核。
二是跨部门协同配合,做好缓缴政策点对点告知。为进一步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沟通,加大告知力度,实现部门联动。社保经办机构分批次对2022年度缴费确有困难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发送缓缴短信告知缓缴政策。同时,税务部门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参保企业。据统计,共告知企业28937户,其中按企业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6933户。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缓缴扩围政策。按照“人社干部进百企”定向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服务大厅显示屏循环展示、现场体验式宣传等形式,共发放宣传册近3000份,进一步扩大社会面告知范围,不断增强社会知晓度。同时,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做好包括扩大的特困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在内的社保费缓缴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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