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
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25号)。上海证监局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决定对光大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内控管理,督促光大资本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