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9月8日,央行成都分行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等五项违法行为,渤海银行成都分行遭罚68.1万元,3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合计处4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此次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共存有五项违法行为,包括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渤海银行成立于2005年12月,总部位于天津,是我国唯一一家外资银行参与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从股权结构来看,目前,渤海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天津泰达控股,直接持有渤海银行已发行股份总数25.00%的权益。而外资银行渣打银行是该行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19.99%的权益。第三大股东为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该行13.67%的权益。
据渤海银行2020年中期业绩情况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渤海银行总资产规模达12676.27亿元,较年初增长13.49%;报告期内,该行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0.45亿元,同比增长19.25%;同期,该行累计实现净利润50.47亿元,同比增长2.52%。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半年报中,渤海银行披露的2019年1-6月净利润数据为49.23亿元,而渤海银行在中债登披露的2019年二季度报中,该行同期净利润数据为56.77亿元,两者相差7.54亿元。随后,渤海银行方面曾回应称,数据不一致主要是由于报告使用的会计准则不同。由于渤海银行今年7月上市,所以编制中报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下的统计口径,但是2019年没上市时,境内编制报告使用的是中国会计准则下的统计口径,两个口径不一致。
“一般来说是会有一定区别,但是两个会计准则的差距不会太大,它差的比例还是比较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汪叔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