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南海,就对了!” 6月17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举行有为南海“‘政’合你意”之“小南直播间”人才政策发布活动,南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潘伟华现场化身“招才大叔”,喊话四海英才。
人才,是一个城市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近期,南海新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最高800万元安家补贴,南海户籍人才回归最高可享12000元,人才评价形式更多元化……修订后的政策涉及人才认定评定、人才安居、人才引进扶持和培育资助等切身利益;其中,中、初级人才,受惠最多。
为了加强相关扶持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强化南海人才工作品牌,当天,南海区委组织部联合多部门,首次进行“直播带政策”,现场亮点颇多、干货满满。
6部门负责人上线互动,助力人才抢福利。
组织部长化身“招才大叔”
从现场直播看到,此次密集修订、出台的人才政策,涉及人才认定评定、人才安居、人才引进扶持和培育资助、人才医疗健康、社工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实习券”和“住友券”等。
据了解,自2011年“人才立区”战略实施以来,南海区引才“成绩单”亮眼:目前累计已有超过53万人才汇聚南海,多项指标位居省内同级地区前列,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带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一批大城工匠引领超百家全国隐形冠军企业创新发展,成功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发展模式。
“我们从观念、方式上全面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向人才数量要发展速度,向人才质量要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南海引才竞争力,”潘伟华在致辞中表示。
而纵观最新修订出台的人才政策,可谓亮点颇多:如创新采用“认定+评定”结合的人才评价方式,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和评价权;突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基础性专业人才的扶持力度;强化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政策导向,吸引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到南海就业创业,为南海发展注入更多新鲜的血液和活力。
南海首次带“策”直播。
6部门上线互动,助力人才抢福利
最新出炉的人才政策,其修订背景、政策亮点、申请条件、注意事项各是什么?针对人才最关心的问题,当天活动中,6部门负责人一一上线,与主持人、媒体记者、网友充分互动,予以详细解答。
人才认定评定,无疑是此次发布会上的最大亮点。经过修订,目前南海区人才认定除了按人才认定标准直接认定之外,还可以通过专家评审、企业自主评价予以认定。特别是专家评审,针对的对象就是难以通过人才认定标准直接认定的产业人才、境外人才、特色人才。
据悉,南海区将根据区内产业、社会发展需要,不定期进行人才评定,“这充分体现了南海区不唯学历、更重能力,招揽四海人才的决心与诚意,”南海区委党联办副主任、区人才办副主任钟晓雄介绍。
对中级、初级人才而言,此次政策大幅提升了安居扶持力度。以购房补贴为例,四类人才由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五类人才由1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六类人才租房补贴由750元/月提高至1200元/月。如果六类、七类人才,入住的是政府持有的租赁住房,免租金建筑面积由不超过25平方米、20平方米提高至不超过60平方米、25平方米。
对年轻人才而言,政策倾斜也很大。刚到南海的大学生,有机会申领最长补贴7天的“住友券”;而博士、在读硕士来南海开展科研实践的,接收企业有机会获得最高6000元、3600元的一次性补贴;原南海户籍人才回到南海工作、创业的,经认定为五类、六类和七类人才,有机会分别享受12000元、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此外,社工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首次衔接全区人才政策,经认定评定的社工可享受继续教育、学历提升、生活津贴等资助,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获得最高60万元的安家补贴。该项政策为社工人才拓展了发展空间,也将为提升南海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据了解,为衔接协调好市、区两级人才政策,当人才同时符合市区两级人才扶持政策时,同类型相近性质的补贴项目按“就高、从优、不重复、补差额”原则处理。“当南海区的补贴标准高于市级标准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向区申请补差额。”相关负责人说。
南海点亮“人才树”,喊话四海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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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海区人才政策亮点一览
一、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一)认定与评定相结合,完善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新办法在原有直接认定和特色人才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专业委员会评审”和“企业自主评价”两种方式,明确了人才评定的对象、条件、评价主体以及评定程序。通过认定和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把不能直接认定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如:氢能、智能安全、工业互联网等)、企业关键核心人才企业或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纳入到人才扶持政策体系中,强化用人主体作用的发挥,真正做到人才评价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荣誉,提高政策的适用性和科学性。
(二)完善认定评定申报条件
新办法对劳动合同时限、社保或个税时限、创业人员身份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并与配套政策形成整体,缩短了人才享受政策扶持的时间。
(三)优化认定流程,提升人才认定审批服务效率
新办法通过严格限定人才分类认定审批时间、缩短结果公布周期、优化审批程序、开通人才认定“绿色通道”等措施,对有关人才分类认定程序进行优化,将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公布频次由原来的三个月缩短为每月一次,切实提升人才认定审批服务效率,以实际成效赢得企业和人才的信任和支持。
二、完善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
新办法着力加大对五类、六类和七类人才的引进培育扶持。
(一)增加“原户籍人才回归资助”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回南海就业创业的南海籍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五类、六类和七类人才后可分别享受12000元、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本项资助的出台有利于吸引本地人才回流,扩大了对五类、六类和七类人才的覆盖范围。
(二)增加“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资助”项目。对企业接收在读硕士生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给予3600元/人的一次性资助。
本项目旨在鼓励南海区内的新能源、机器人、新材料、新型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的企业,与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活动,增加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对南海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了解和归属感,吸引更多的青年才俊毕业后投身南海经济建设浪潮中。既有利于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梯队,又有利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利用高校人才技术资源解决企业技术瓶颈。
(三)提高五类人才的生活津贴标准。对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至南海区企业、起骨干关键作用的五类人才(如副高职称、博士、高级技师等人才),新办法将每月的生活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该项调整确保了我区的人才竞争力,有利于企业引进和留住关键骨干的专业人才。
三、修订人才安居扶持办法
(一)调整安居扶持方式
新办法调整了安居扶持的方式,在政府人才住房房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扶持人才以市场价购买或租住社会房源的方式,解决人才的安居需求。
(二)调整安家补贴与租房补贴标准和范围
新办法加大了企业中研发核心人员、技术骨干、中层管理等人才的扶持,使资金使用更趋合理,政策更具竞争力,有利于企业引进和留住关键核心人才。
(1)提高四类、五类人才的安家补贴标准。新办法维持一至三类人才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300 万元、100万元;将四、五类人才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万元、15万元分别提高至60万元、40万元。
(2)提高六类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新办法对六类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50元提高至1200元;七类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维持每月500元不变。同时明确六、七类人才晋升为一至五类人才后可申请优惠购买人才住房或按标准申请安家补贴。
(3)重点倾斜科技创新人才。新办法对人才所在企业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大了政策受惠面。除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中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2020年版)》的五类人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六类和七类人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四、修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
为完善社工人才发展的扶持激励保障机制,南海区修订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作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以及人才分类认定配套政策的补充。
扶持激励类别和措施共八条:考证激励、实习激励、继续教育培养激励、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学历提升激励、行业规范管理扶持、先进机构表彰激励、社工人才生活津贴激励。
(一)考证激励。鼓励社工人才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分别给予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1000元、社会工作师(中级)3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实习激励。鼓励高校在校学生到南海用人单位实习,给予每月600元的实习补助,每人最高补助3600元。
(三)继续教育培养激励。对五类以上社会工作人才,每年可申请继续教育培养补助,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学习费用的50%,每人每年总额不超过1万元。
(四)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对通过评审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及创新项目研发成果,按等次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研究成果最多不超过5个。鼓励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社会工作领域课题研究并发表论文。对社会工作人才发表S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1万元。
(五)学历提升激励。鼓励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学历(学位)层次。新取得国家承认的、与行业相关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在取得新学位后与区内单位签订2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分别给予博士学位3万元和硕士学位1万元的一次性学费资助。
(六)行业规范管理扶持。鼓励区级社会工作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承担行业管理、标准制定、行业自律、服务研发、平台搭建、资源整合、人才交流等职能,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方案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每年扶持的方案不超过5个。
(七)先进机构表彰激励。对获得由国家、省、市级荣誉的机构、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激励。
(八)社工人才生活津贴激励。对专职在南海区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的第五类社会工作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3年。
五、修订南海“实习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实习券”覆盖面,团区委修订出台《关于实施南海“实习券”的工作办法》,通过降低“实习券”申领门槛、提高额度、扩宽覆盖,广聚各地优秀青年大学生到南海实习。
(一)降低申报门槛。在南海办理税务登记的工商主体、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均可申请。
(二)提高资助额度。本(专)科生标准从800元/人提高至1200元/人、硕士研究生标准从10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
(三)扩大覆盖范围。除南海户籍大学生、南海户籍退役军人外可以申请外,非南海户籍且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国各地大学生均可申请。实习单位招收上述几类人员到岗实习即可申请。
六、新增南海“住友劵”管理办法
为大力吸引南海籍大学生以及各地优秀大学生人才来到南海实习、求职、创业,团区委借鉴深圳市“青年驿站”经验,依托现有的公寓项目,团区委出台《关于试行开展南海“住友券”项目的通知》,推行“南海青年驿站”项目,并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青年发放南海“住友券”。
(一)申领对象:
1.A类。具有南海区户籍,或就读(毕业)于南海区属地高校。
2.B类。具有佛山市户籍(非南海区),或就读(毕业)于佛山市(南海区外)属地高校。
3.C类。具有佛山市外户籍,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就读。(注:“双一流”建设高校,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共140所)
4.D类。港澳台籍大学生,或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留学的大学生。
5.其他类。以团体形式引进的其他人才。
(二)申领标准
各类大学生人才按如下标准申领“住友券”:
1.A类。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2天;
2.B类。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5天;
3.C类、D类。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7天。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大学生人才只能申领1次“住友券”。
【南方日报记者】蓝志凌
【通讯员】基石
南海区组织部供图
【作者】 蓝志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