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行业,是以资金为主体运转的行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风险控制都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但由于融资租赁公司跟实体经济的业务密切相关,尤其是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对外资和民资开放后,一些对中国经济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了解不够的外资租赁公司,以及一些没有金融风控经验的民营租赁公司,在中国发展融资租赁业务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坏账风险,其中就有不少是遇到合同诈骗的风险。一旦遇到这些诈骗陷阱,给不少租赁公司带来了困扰。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种类繁多,尤其是对设备租赁,一般租赁公司对租赁物本身往往不具备行业内的专业鉴别能力,特别是一些定制设备,租赁公司对其的价值判断也仅依赖于设备的采购价格。一些承租人就利用租赁公司对专业知识的缺乏,不具备专业的鉴别能力,通过虚构实际并不存在的设备(如告知隐藏在地下,隐藏在设备内部,或者用同类的其他设备替代验收清点等),或者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等方式虚假提升设备价值,骗取租赁公司巨额租赁款。
2012年,某大豆油生产商以定制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生产线为由,向某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并提供了设备清单、采购合同及增值税发票。融资租赁公司经审核后拨付了1000万元融资款,购买该设备。2月后该大豆油生产商即因债务问题面临破产。租赁公司在处置该设备残值时,才发现该流水线评估后仅价值30余万,而且部分注明隐藏在地下或设备内部的设施根本并不存在,设备生产商并没有实际交付,最终造成了该融资租赁公司800余万元的损失。
在此,越声理财提醒各位,在很多融资租赁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承租人与供应商联合勾结造假,承租人与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员联合勾结造假等情况。两者联合伪造虚假的购货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假的设备铭牌、设备照片、验收清单甚至资信报告等,这些都可能成为项目获得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的关键。上述诈骗手法虚构了一个假象,以此来骗取融资租赁公司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