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京实施医保新政策了,主要内容是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政策,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南京医保新政策是基于21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2021年1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两个文件而制定发布的。
我们来看看南京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啥,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政策有啥差异:
南京市门诊统筹保障待遇分段保障说明:
整体上而言,南京市新医保政策遵循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部分细节条款要更加有利于部分人员,包括:
- 门诊共济无起付标准,限额为1.5万;
- 支付比例分段累计计费,较高费用情况下支付比例更高,社区医院支付比例更高;
- 养老金的2.5%点比例划入(对高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人员有利);
- 有200~500的未统筹支付奖励划入金额;
- 个人账户可使用范围包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服务费等。
总结一下,主要有3点内容:
- 以后大家门诊看病也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只有缴纳基数的2%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 医保个人账户的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使用了。
看完上面的内容后,是不是感觉还挺不错的,这里要注意到的最大的一个变化点是个人账户划入比例部分。改革之前,单位缴纳部分的30%比例也是划入个人账户的,现在则全部划入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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