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将推出加大体育用地供给、完善非体育用地使用办法、提高体育场所使用效率、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等各项措施,深入推进乐清市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繁荣体育公共服务市场。该《意见》于2023年3月28日起施行。
近年来,乐清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省体育现代化市创建、体育公园建设等为抓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让老百姓实现家门口运动自由。
在宜居宜业的活力之城背后,乐清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体育,于2018年首次将乐清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委托第三方运营团队运营,采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不仅减少每年场馆1500多万的维修费用,而且还通过科学高效的创新运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我们一批有情怀、懂运动、会技术的年轻人一拍即合,8年前创办了玖号体育,近些年利用桥下空间等‘金角银边’改造了多个体育场馆,让更多的百姓动起来,也让更多的孩子跑起来。”玖号体育负责人张海雷说,除了为乐清培养篮球、游泳等后备力量外,旗下6个场馆均对外开放,每年接待群众体育锻炼约10万人次。近年来,该机构策划组织并承办多场有影响力的大型赛事,成为乐清社会力量办体育的鲜活样本。
一支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乐清市紧抓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机遇,激发新时代“四千精神”,激发民间投资发展活力,让体育产业“民”不虚传。近三年来,我市撬动社会力量办体育资金超10亿元,引进了飞拉达、铁定溜溜、正江山漂流、24小时健身、玖号体育等民间资本团队,打造了一个又一个运动爆款。
政策的指挥棒效应将在一项项惠及群众民生实事中落地。《意见》提出要将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年度编制,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以PPP模式、长期租赁、合作共建等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利用已规划体育用地建设体育场所,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在提高体育场所使用效率上,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支持室外露天体育场地加装雨棚等设施;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上,非营利性民办体育场所与公共体育场所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建立由市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乐清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所等方面问题的审议、协调、监督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办体育长效机制,为我市体育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新莓汇正能量稿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