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
基数调整调差工作的说明
现就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差额补收、退费等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6633元执行。
二、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一)对未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按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于9月1日起调整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各参保单位和个人9月份按新封顶保底缴费基数申报缴费。
(二)对已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退。对于本年度已完成申报月份的缴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差额为负数的,冲抵以后缴费。差额部分补退业务均由原单位代扣代缴或代办退费。
(三)不再调整缴费基数的情况。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已经在审批部门注销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如有特殊情况,依申请办理。
(四)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缓缴期间产生差额的单位部分,待缓缴期满后与缓缴部分一并缴纳;产生差额的个人部分随当期应缴一并缴纳。
(五)按固定基数缴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按固定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的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生成补收差额。
三、补差处理流程
(一)单位缴费退差。9月1日起,社保业务系统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封顶保底,超出的上下限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退差金额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在单位缴纳社保费时抵扣当月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补差。对已经按照低于最低缴费基数3980元缴费的,需做补差业务。补差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批量产生补差金额,单据传递税务征收,需到税务微信小程序“社保缴费”选择特殊缴费模块补缴差额部分。
温馨提醒:因2022年度缴费基数自1月起执行,涉及需退费、补收相关事项,人社部门将集中采用后台调整缴费基数、生成差额的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办理等“不见面”“免申请”服务方式,最大程度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