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发行信托(政府平台融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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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樊红敏 北京报道

转型压力之下,信托业的想象力空间进一步打开。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9月13日,财信信托(原湖南信托)官网发布题为《财信信托供应链金融再升级,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文章称,财信信托为三一重工量身定制的“金易贷”项目正式成立,信托资金专项用于为三一重工上下游符合条件的企业客户发放经营性信托贷款。

而几天之前,中融信托和中海信托也分别宣布与京东科技达成了供应链金融方面的战略合作。就此次与京东科技的战略合作,中融信托在回复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将依托各自在投融资市场及供应链金融科技领域的多年沉淀,共同打造符合信托业务场景的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涵盖应收融资、采购融资、信单流转几方面,降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难题,助力实现更多资产与资金的优质组合。

业内人士认为,在房地产行业风险释放期以及政信信托收益率下探的背景下,信托公司亟须开拓资产端,寻求新的业务增长方向。

寻求业务突破

今年以来,信托公司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发力明显。

数据显示,今年8月中海信托首次单月放款规模突破1亿元,当年累计放款规模达到2021年全年规模的120%。

财信信托官网介绍,该公司此次为三一重工量身定制的“金易贷”项目,具有准入门槛低、全流程在线、授信额度高等特点,最快1小时内完成放款,服务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末,财信信托供应链金融累计为三一重工上游供应商发放融资超过245亿元,累计为上游供应商发放融资超62000笔,累计为上游供应商节约财务成本数千万元。

此外,英大信托控股股东国网英大(600517.SH)2022年半年报就信托板块业务提到, 打造具有“多级流转、账户清分”服务信托特色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落地首单南网集体企业资金运作暨南网线上供应链信托业务,积极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上半年通过“川电云链”“南网e链”为电力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服务超过2400笔,规模超10亿元。

另外,据某较早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央企信托公司财富团队人士介绍,其所在公司目前已开始重新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此前,该公司自2020年下半年至今,一直没有发行过供应链金融产品。

今年6月下旬,中部省份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公司普惠金融部门业务内容已改成协同集团开展供应链等产融结合业务。

传统展业模式受限

此前,信托公司曾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有过一轮热潮。

中国信托业协会相关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68家信托公司中有12家涉猎供应链金融。其中,中粮信托、英大信托最早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这两家信托公司分别于2010年、2013年在农业及电力行业开展供应链研究。

按照业内观点,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依托上下游企业真实交易而进行的融资服务。信托公司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传统方式主要是通过成立信托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融资企业发放贷款,主要有三种模式:应收账款融资、库存/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

不过,近两年在监管压降融资类业务背景下,信托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速度明显呈收缩之势。

以前述较早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央企信托公司为例,据了解,其最近一次发布供应链金融信托产品是在2020年6月份。

另外,据统计,2021年信托公司年报中提及供应链金融的信托公司约为8家,相较于往年有所减少。

某行业研究机构今年初发表的研究文章认为,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要求,信托公司上述三种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均应被归类为“非标”业务。“2020年5月份,银保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当中严格限制了信托公司非标融资业务的比例。自此几乎各家信托公司都有不同规模的‘非标压降任务’。作为‘非标’的传统供应链融资业务几乎没有新增的‘额度’空间。”“‘资管新规’对非标做了总体的原则性的监管规定后,证监、银监、中基协等多监管主体纷纷出台针对各项具体业务的监管文件,同时运用窗口指导等多种手段来规范和约束非标业务。底层标的为保理资产的被认定为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也被排除在可投资范围之外。由此,应收账款(收)受益权信托的大门也被关闭。”

中国信托业协会发表的《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信托业协会研报”)中也建议“对信托公司依托核心企业开展的投向合理合规的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类业务,给予适当宽松的政策空间”。

展业模式多元化探索

那么,信托业当前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是否会触碰到前述监管对融资类业务额度的限制问题?

上述行业研究文章认为,在“去非标”背景下信托,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有以下模式:发掘链上企业可利用资源,搭建资金融通渠道;利用信托制度优势,改变资产形态、给予商品更强金融属性;开展ABS/ABN业务;开展供应链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搭建平台,发挥信托资源整合服务功能。

中融信托方面认为,根据监管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信托业务主要分为新三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法律关系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归为此类。如此分类方式得以落地实施,信托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望不受“非标”融资类额度的限制。

上述信托业协会研报中也提到,受益于信托牌照赋予的广阔的业务范围,信托公司可开展融资类信托、投资类信托和服务信托等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为产业链条提供融资、投资、投行、服务等多种金融服务,服务方式涵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标品投资和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最终解决产业链多样化金融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结合则更为紧密。

上述信托业协会研报表示,资产证券化模式下,信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ABS、银行间市场发行ABN的形式开展信托业务,同时还会设置差额补足条款、不良资产替换、信用触发机制等风险管理措施,操作相对复杂,但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因此也备受信托公司青睐。

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无论是企业ABS市场还是ABN市场,供应链资产都是交易的主要基础资产类型之一。其中,2022年上半年,企业ABS累计发行5001.50亿元,供应链资产对应的发行金额达1032.79亿元;ABN累计发行2710.18亿元,供应链资产对应的发行规模达179.41亿元。

“在非标市场上设立资金信托方式提供融资或在标准化市场发行ABS、ABN或ABCP。其中,由于ABS/ABN标准化程度高,而成为多数信托开展业务的首选方向。”就信托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有行业研究文章曾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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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d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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