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1日,张思卿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张思卿同志生平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思卿同志,因病于2022年6月17日1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张思卿同志,1932年8月生,河南洛阳人。他青年时代就接受进步思想,追求革命真理,1949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至1950年先后任河南省新郑县支前司令部谢庄供应站工作员,华中支前司令部通城供应站、南襄办事处工作员。1950年3月调入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工作,先后担任收发员、科员、调查员。他满怀热情地投入到新中国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改革运动中,其间还曾担任中南土改工作队广西平乐县分队副队长、工作组组长,积极参加了当地的土改工作。1954年至1955年任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工作团副组长、助审员,参与对日本战犯的审理工作。
1955年2月,张思卿同志调入新设立的长江水上运输检察院,担任检察员,负责长江航线相关司法案件的侦查、审判监督等工作。他认真学习政策,悉心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1957年8月调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任检察员、党组秘书、秘书科科长。他努力加强业务学习,注重提升综合素质,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1966年至1969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到湖北省“五七”干校劳动。
1969年至1973年,张思卿同志在湖北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审批组工作。1973年1月调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副院长,副院长、党组副书记,院长、党组书记。在揭批“四人帮”和清查“四人帮”在湖北的帮派头头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党的原则,坚持真理,敢于斗争,表现突出。他解放思想、态度坚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突破“左”的思想束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动冤假错案的纠正和改判工作,取得很好社会效果。他敢于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的错误倾向,及时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从重从快和依法办事的关系,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
1983年至1985年,张思卿同志先后任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湖北总队第一政委,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兼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工作实际,提出“狠抓当前、着眼长远、建设队伍、改善条件、整顿机关”的工作思路,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全省发案率显著下降,一些重大恶性积案得以侦破。他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整顿队伍,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推动领导干部调整和交流,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专业能力全面提升。他关心群众生活,积极解决影响干警生活的各类难题,努力改善干警工作条件,有效激发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1993年9月20日,张思卿同志与参加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颁奖大会的检察官亲切交谈。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1985年至1993年,张思卿同志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91年12月明确为正部长级)、检察委员会委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积极主动履职,做了大量工作。上任伊始,用40多天时间走访调研了安徽、浙江、福建三省数十个县,针对问题研究提出打击经济犯罪的10条意见,对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他组织召开全国法纪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既要严肃打击经济犯罪,又要慎重办理案件,确保案件质量,推动开创法纪检察工作新局面。他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推动成立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极大改变了当时检察机关缺少违法犯罪线索来源的状况。他主持起草了《关于在检察机关办理要案实行党内请示报告的规定》,对各级检察机关贯彻党的领导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3月2日,张思卿同志在北京主持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电话会议。新华社发
1993年至1998年,张思卿同志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他带领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执法监督三项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高度重视反腐败大要案查办工作,推动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明确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三机关一部门”)的犯罪案件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他狠抓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将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自身反腐败工作,积极宣传表彰检察先进典型,加快检察人员专业化培训,有力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2003年4月19日,张思卿同志在山东省潍坊市出席第九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新华社记者 朱峥 摄
1998年3月、2003年3月,张思卿同志当选为政协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在此期间,他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与党外人士广交朋友、合作共事。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农村税费改革、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长江经济带建设、黄河沿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力量。他担任全国政协书画室主任期间,注重联系和团结广大书画界的爱国人士,推动以书画会友、翰墨传情为特色的统战联谊工作,为弘扬中国传统书画艺术、促进海内外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他重视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宝贵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4年9月,张思卿同志在河南省许昌市考察企业发展情况。新华社发
2004年9月,张思卿同志率全国政协常委视察团在河南视察城镇化建设情况。新华社发
张思卿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思卿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牢记初心使命,对共产主义理想矢志不渝。他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细致周到。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作风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廉洁奉公、生活俭朴、淡泊名利,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退出领导岗位后,他仍然关心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关心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发展,心系人民群众,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崇高精神。
张思卿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是我国政法战线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张思卿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