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再出重磅新规,3类人群将被严查 甚至可能坐牢!5.1日开始执行
毫无疑问,养老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而利用这些漏洞将使养老基金的发展更加不利。
从严新规:严厉打击各类骗取社保基金活动。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号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严厉打击违反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伪造有关文件档案骗取社会保障基金、虚报参保资格、提前退休资格,或者骗取社保申请等行为的行为社会保障福利,失去社会保障福利资格后未履行报告义务,违反社会保障福利。
结合已经生效的具体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和5月1日起生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这些社保红线是不能碰的。
伴随这一喜讯而来的是,我国出台社保基金监管新规,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事实上,符合要求的举报人将获得最高10万元的奖励,并对以下三类人进行严查。
一、假参保
消除虚假声明。对社保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我国一直存在依赖社保的现象。事实上,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因为有些人不得不依赖社会保障。
一些灵活工和全职妈妈可以通过社保获得相应的保险,尤其是生育保险。你可以节省大笔钱。
二、违法违规补缴
对于养老保险费临时滞纳金,政府目前主要以法定滞纳金为主,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有城市户口。
(二)与城市集团公司建立劳资关系或形成事实劳资关系。
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者
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在体制内合法缴费,以前很多人一次缴几万元,每月可以领几千元的养老金。这不是对法律合规性的严格审查。
三、违反规定申请提前退休
在我国,对于提前退休的处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工作满20年满5年(含5年)或工作不满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连续工作25年以上的职工。
3、连续工龄30年以上,男53岁以上,女48岁以上,连续工龄20年以上。
以上三类职工,经本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隐瞒不报、失去后继续违规领取社保待遇
丧失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个人不履行依法告知义务,隐瞒事实,属于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比较常见的形式有退休人员死亡、家庭成员未及时办理停发手续、退休人员被判刑、社保部门不告知实情等。
四、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2016年,国家出台相关文件,禁止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这无疑“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结果,得知不能再提前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通过与关联方“勾结”,骗取提前多年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达到退休的目的。
在这些案例中,受到攻击的不仅是个人的行为,还有相关社保人员在工作中的不道德行为。为了防止骗取社保费用,大家主动举报就更有必要了!
那么什么情况下举报可以获得奖励呢?
被保险人、个人和中介机构的下列行为经核实属实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伪造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虚报缴费的行为。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文件、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组织、鼓励以骗取保险费、取得提前退休资格、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为目的,违规伪造、伪造文件、资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丧失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后,本人或者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隐瞒事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此外,骗取、勒索、挪用社会保险费的。
完善和提高养老金支付标准
5月1日起,全国各地将按照新规定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老年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完善和提高养老金支付标准,有利于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缓解养老金来源压力,更好地管控养老难点。
此外,利用养老金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也会增加他们对社会的归属感。老年人安居乐业,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