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3月,太原海关签发RCEP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357份,同比增长17.05%,签证金额1813.9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335万元。其中,对日本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327份,占RCEP签证数量的91.6%。
2023年1月至3月,太原海关受理3份RCEP项下进口报关单,均来自日本,商品货值2265.87万元,为企业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17.94万元;经核准出口商企业出具原产地声明4份,涉及金额8.3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6.92万元。
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以来,太原海关加大原产地规则解读,出台《太原海关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促进山西开放型经济发展十项措施》,结合山西省进出口情况,将RCEP生效立即降为零关税的重点商品分国别进行梳理,形成《自RCEP进口零关税的重点商品清单》和《出口至RCEP成员国零关税的重点商品清单》,方便企业查询使用。
同时,根据企业的海关信用等级、对原产地规则的掌握程度等,太原海关跟踪指导企业用好RCEP项下原产地自主声明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申请成为山西省经核准的出口商。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等签证改革,全省出口签证企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率由2022年的74.23%提升至目前的90.98%。
太原海关综合业务二处二级高级主管陈然介绍,截至目前,RCEP已在14个成员国生效实施,6月2日即将对菲律宾生效,届时RCEP将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中国是菲律宾最大的贸易伙伴,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菲律宾将新增对中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
“RCEP的全面生效,有助于扩大中国与成员国间的贸易和投资规模,进出口企业可以积极抢抓机遇,提高自身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陈然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