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文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文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韩文志简历
韩文志,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营口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营口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17年8月,任大石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17年12月,任大石桥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9月,任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郑武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绥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郑武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郑武峰简历
郑武峰,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0.10—1982.07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草原专业学习
1982.07—1982.08 待分配
1982.08—1992.02 安达县畜牧科技术员、副站长
1992.02—1994.10 安达市华达工商公司副经理(副科级)
(1989.09—1992.07黑龙江省民族干部学院畜牧兽医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4.10—1996.03 安达市畜牧局副局长
1996.03—1997.09 安达市先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7.09—2000.04 安达市招商局局长
(1996.04—1999.01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0.04—2002.05 安达市经委主任
2002.05—2003.06 安达市经济局局长
2003.06—2006.03 绥化市招商办副主任
2006.03—2010.03 绥化市招商办主任
2010.03—2010.12 绥化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2010.12—2013.12 绥棱县委常委、副县长(正处级)
2013.12—2020.05 绥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0.05—2020.06 绥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级调研员
2020.06至今 绥棱县二级巡视员
上海电气集团原副总裁吕亚臣获刑20年
2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吕亚臣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重婚一案,对吕亚臣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60万元。对吕亚臣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吕亚臣利用担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经营业务中虚增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37.07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003年至2020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652.12万余元。2018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指使下属公司负责人通过开展融资性虚假贸易,将1567.6万余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挪用给相关公司使用。2007年至2016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大量盈利业务交由其妻弟杜某某控制的公司承揽,非法获利共计1400余万元。吕亚臣还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吕亚臣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重婚罪。吕亚臣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吕亚臣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有退赔表现,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