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丢失信用卡后联系银行挂失,可信用卡还款利息却在此后一直累加,高达30余万元!这事最后如何处理了呢?
2008 年 3 月,杨某外出就餐时发现自己的信用卡及身份证等物品丢失,随即杨某联系该信用卡发卡银行挂失,但该信用卡仍在挂失前三个小时内被盗刷了37897.70 元。
此后十余年,杨某的这张信用卡每月还款利息仍在不断累加,至 2020 年12月20日,累计金额已达 333827.46 元。因信用卡逾期,杨某经常会收到银行催款信息、电话,征信亦受到影响。无奈,杨某将银行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静分析案情发现,本案从2008年至今已过十余载、案发时留存的证据不足且重新调查取证极为困难,案件事实难以准确还原。同时,杨某因信用卡被盗刷财产损失巨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情绪激动,双方争议较大。
考虑到本案证据不足,同时相较于银行的身份,杨某明显处于弱势一方,举证和维权均有难度。为尽快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纠纷,办案法官积极发挥多方联动机制,联系银监会、被告银行的上级银行主管部门,走访当时为杨某办理信用卡的工作人员,尽可能全面还原案件事实,查找信用卡丢失后被盗刷的原因以及原告因盗刷所遭受的具体损失金额,同时安抚杨某的情绪,了解其真实诉求。
在与银监会、相关金融机构联系与沟通下,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向双方释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类案处理情况,被告银行最终同意涉案信用卡项下欠款本金、息费均无需原告承担并向原告退还扣划款 2048.92元,同时被告银行为原告修改涉案信用卡的逾期记录,原告也同意注销涉案信用卡,案件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文中涉及的当事人名称均为化名)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实习生 范嘉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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