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日渐频繁地听到一个词语:信托。
但确实很多人对此不了解,因为大部分人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此类业务,所以也就无从了解,也有身边的亲戚朋友问过我,信托到底是什么。所以小编也与大家系统性地讲解一下此类知识,因为篇幅内容及案例很多,会分很多期给大家带来与此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信托:
信托(Trust)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这一句划重点),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二、信托中的三方当事人:
1、委托人:是信托的创设者,他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2、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托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和处分信托事务。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可以一人,也可以多人)。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信托利益,有权放弃其信托受益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外,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受益人同委托人一样,对受托人实施信托享有监督权。
三、信托的作用:
1、保存财产,累积财富
经由信托合同将财产权移转专业信托机构,由专业人员依合同内容做有计划的投资管理,可使财产充分发挥其累积效果,不致因财产过早分散或流失,而丧失创造财富的机会。同时,根据信托法,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再者,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产的范围。另外,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消。
2、照顾遗族,造福子孙
个人信托取代死后继承,可避免遗产继承的纷争,还可照顾到更多代的子孙。
3、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
个人信托取代生前赠与,可避免子女挥霍财产、分配不公造成的子女纷争、子女依赖心理、子女如无管理能力造成家产缩水贬值。而以信托受益权取代继承权,更可贯彻被继承人的意旨。
4、财产规划,节税功能
个人信托可根据每人的信托财产及信托理财目的提供包含投资、保险、节税、退休计划、财富管理等全方位的信托规划,满足个人及其家庭不同阶段的需求,为委托人妥善规划财产。
以上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了一下什么是信托,如您想要了解更多,欢迎大家关注,我会在后面给大家带来更详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