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终于迎来好消息,医保费降了!事关每个人,一起看看吧!
提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是每个灵活就业人员倍感压力的事情。主要原因是,随着近些年来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的金额也是逐年上升的。例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平均10000元左右每年,但其实只有40%进入个人账户,参与到个人养老金的计算;而另外60%则进入国家统筹账户,不参与个人养老金的计算。
那么,最近国家人社部也出台了相关社保减费的政策,并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主要内容是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
但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是只针对于单位和其在职职工的,而对灵活就业人员并没有相关的减免。
那么究竟有没有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减费呢?相信这是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内心最真实的呼声!
答案是有的!近日,江苏省的某些城市已经执行了相关规定,将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费用降低1%,即医保费用由原来的9%下降至8%,执行期至2023年12月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无锡市医保局最近发布相关文件,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3月15日,无锡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相关通知,定于自2023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在现行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即为8%,执行期暂定2023年12月31日止。
从文件中我们可以得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由原来的9%降低至8%。按照现行缴费基数4250计算,那么在改革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保费用为4250*9%=382.5元;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用4250*8%=340元,通过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缴费记录进行缴费,每月可节省42.5元,全年可节省医保费用510元。
二、盐城市医保局也发布了相关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2月28日,盐城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就联合发布相关通知,定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降低灵活就业人员交医保缴费费率至8%,此项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2024年1月恢复至原缴费费率9%。
是不是所有的江苏省城市都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呢?
根据相关统计,不是江苏省的下属所有县市区都已经实行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降低的政策。
从各地的医保局以及相关官方网上查询,只有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盐城市、扬州市等地执行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率降低政策。以上几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缴费基数4250计算,每月可以减少医保支出42.5元,全年节省510余元。
相信江苏省率先实行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率降低,那么其他省市也会学习其先进理念,真心实地为灵活就业人员着想,真金白银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难、缴费贵问题!你期待那一天吗?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关注我@社保说笔记,我将为您带来最新的社保消息,解决您的社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