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则消息,涉及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明确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之前,全省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同时,参保单位和职工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待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正式公布后再调整。
据悉,这次公布的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月,适用于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
在文件中可以发现,并不是所有企业当前必须执行这个标准,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公布后,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按照4100元作为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暂行标准,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也并不是最终的标准,待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公布正式标准,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从中我们可以得知,今年社会保险的暂行标准为4100元,后期也会发布具体的标准。不过从以往经验来讲,跟当前的暂行标准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对于工资在缴纳下限一下的职工来说,如果调整缴纳基数,那么到手的工资就会更少。而从养老的角度来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更多了,退休以后也能有更好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