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赵丽君、实习生范依灵)购买股民手机号码信息,扮演“讲师”“股民”诱骗被害人进行虚假股指期货交易。7月25日,随着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黄石市涉案人数最多的特大电信诈骗案尘埃落定,54名被告人均获刑。
2020年春,在被告人何某安排下,被告人熊某等人以网络科技公司名义,在黄石港区繁华的商贸中心写字楼内租赁两间办公室。公司对外声称从事软件开发等业务,实际并无经营,法定代表人为熊某。看似高端的办公条件与业务范围,为何某等人实施电信诈骗披上了华丽的“外衣”。
2020年5月,何某以每条1元左右的价格,购买20万条股民的手机号码信息,并招募人员“打资源”。“办公室主管”对团伙成员进行考勤考核、发放股民电话清单,监督督促成员冒充证券公司员工拨打股民电话、添加微信好友,并将好友信息提供给熊某等人用于诈骗。
为实施诈骗,何某联系他人搭建股指期货的交易平台,包括充值资金的网站和交易软件,形成炒作沪深300股指期货的虚假交易平台。该团伙谎称证券公司做活动,添加股民为微信好友,组建微信群,团伙成员在微信群内分别扮演“讲师”“股民”角色,发布涉及证券交易的专业知识等,骗取真实股民的信任。
此后,“讲师”以股市行情不佳、股指期货交易获利更大为由,诱骗被害人进入虚假交易平台,进行虚假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被害人充值后,“讲师”“股民”诱骗被害人以高倍杠杆、高额手续费、反向操作、频繁交易,造成被害人资金迅速亏损。何某团伙共骗取25名被害人328万余元。
经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54名被告人中,主犯何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主犯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主犯熊某犯诈骗罪,被判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51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一年一个月至六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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