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分布式存储联合实验室特讯:9月24日国家发改委、央行官网同时发文,十余部委联合通知,全面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炒作,社会公众应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买卖“矿机”、托管“矿机”的合同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着重关注及早退出,避免大限到时挤兑潮,蒙受不可逆转损失。
警惕!矿机合同无效!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的出台背景,结合了国家宏观政策“节能减排”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可纳入“公序良俗”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可见要特别提高警惕,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投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极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尤其是9月24日以后新增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合同,无论是生产、销售、购买、托管“矿机”,还是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衍生品的投资交易,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与之相关的民事合同关系应当认定无效。
当心!提高信息鉴别!
国家发改委已经将虚拟货币“挖矿”列入淘汰类产业禁止投资,社会公众要擦亮眼睛,清醒头脑,提升信息鉴别能力,理性分析信息,自觉辨识并抵制虚拟货币的不良信息,不可再轻信虚拟货币“挖矿”能一本万利,谨防坠入精心编制的“陷阱”。一些公司或平台,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不知自省自律,逆时而动,还在宣扬国家一直在监管,而虚拟货币反而不断攀升,躲过风头,又是大好”钱“景,引导和鼓动大众盲目投资,严重侵害大众的利益。
对于一些公司和平台的趁乱牟利,社会大众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跟随国家政策大势,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国家监管的莫大决心,一切都在全面封禁、彻底清除虚拟货币的方向走,各地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环节进行全链条治理。各地建立完善举报平台,畅通全社会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监督渠道。
社会公众宜多关注权威媒体机构相关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深刻认识到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迫切!及时退出免受损失!
924通知以来,数十家加密行业企业陆续宣布彻底关停中国区服务。包括加密矿池巨头、头部交易平台、钱包服务商、加密行业相关服务商,一些加密货币相关网站中国大陆IP无法打开,公众号宣布停更整顿、相关微信群也纷纷解散。10余家虚拟货币交易所宣布停止新用户注册并将清退存量用户,部分中小机构更是直接宣布关停。删除加密相关关键词、屏蔽加密资讯、封禁圈内大V,对当下加密企业精准打击,对虚拟货币”一刀切“,再没可能“死灰复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内蒙古、云南、新疆、青海、四川、安徽、河北等省份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各地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虚拟货币行动逐步展开,江苏、浙江等省已经查处一批项目及人员,并追缴违规所得,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近日,《中国税务报》刊文《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文章表示,税务部门应当主动与央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用于地下经济、走私、洗钱、逃税等非法行为。种种迹象表明,国家对虚拟货币强监管态势是持续且有效的,这一系列的整顿事宜将有效维护经济金融系统性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监管重拳出击,相关部门已在着手研究如何将监管要求落地,少数人完全可以抛弃对行业抱有的迷之信仰了,在监管大限到来之际,要么彻底退出,要么低调转型,才不致承担触犯法律的风险,蒙受不可逆转损失。
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分布式存储联合实验室为行业合规有序发展,提出独家方案。加盟实验室理事会,依托自主安全可控的G-Cloud云操作系统,打造分布式存储实验机房,建设全国最大的一片“国资云”,赋能政企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助力如期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