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发生一起
真钱变假钱的“掉包术”
真钱变假钱
掉包就在一瞬间
大家一定要看看
近日
在太和县公安局原墙派出所
警民议事厅微信群内
有群众发布信息称,
有事需要向民警反映,
民警迅速回复了该群众桑某
并与其进行私聊。
经了解,
桑某经营一家烟酒店,
当天下午
一名男子在该店使用100元假币
购买了一盒香烟离去
男子进入烟酒店
从店内监控视频可以看出
该男子最初拿的是100元真币
后来因为觉得香烟贵
要回100元真币放回钱包
反手又拿出一张100元假币
购买香烟
仅几秒
真钱就变成了假钱
虽然桑某损失不大
但是对该男子的行为十分气愤
民警对其进行安抚
立即开展调查
迅速锁定该嫌疑人系双庙镇的男子王某
男子进入烟酒店
民警高度重视该线索
及时将该线索
与经侦大队及辖区双庙派出所联动
在详细调查后发现该名男子
在河南、安徽多地有使用假币的嫌疑
最终在多地联动的情况下
将该名男子抓获
王某到案后
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王某已被移交河南警方处置
不法分子用假币坑害群众,主要是利用群众的粗心大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并了解一些假币违法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是十分必要的。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达到使用假币的目的: 01、“找零”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 02、购物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直接使用假币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或利用部分群众对假币警惕性低的特点,到农村集市、农牧山区等地购买农牧产品。 03、“鬼手”假币违法人员在车站、码头周边以经营小饭店、小商铺或出租车等行业作掩护,收款时趁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例如将假币撕掉一角),乘机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真币。 04、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在高档酒店商品部、名烟名酒店等处,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如怀疑烟酒质量)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因前面已验过货币真伪,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不法分子便乘机调包使用假币付款。 05、“色诱调包”有的地方称“仙人跳”,即利用女性勾引男性受害人从事色情活动,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由其他不法分子用假币调换受害人衣物口袋或提包中的真币。受害人一般离开现场后才会发觉异常,因羞于启齿,只好忍气吞声。 06、“丢包”不法分子先将装有假币的钱包(或纸包)掉落在诈骗对象旁,详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有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借口,将假币留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方式,如在婚丧嫁娶时用假币付“红包”,用假币偿还欠款等等。
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反假币提示】 如误收假币,切不可再次使用,应上缴本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如看到他人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定要转给身边人看
来源 阜阳新闻综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