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个人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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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财政局,高新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榕政综〔2019〕14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企业(机构)依法在福州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纳税记录健全;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日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及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5年内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区块链企业(机构);项目申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奖励名称


1.优质企业(机构)落地奖励;


2.创新示范应用奖励;


3.产业平台建设奖励。


三、申报基本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


4.承诺书。


四、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项目成果、活动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实施,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如实编制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应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


2.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区块链产业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扶持。


4.申报单位按有关申报条件,根据属地原则将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与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联合行文附申报单位材料报送市大数据委与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


5.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市大数据委2份,市财政局1份)与相同内容电子文档U盘一个(贴上申报单位标签)作为附件同时送达,并将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项


市大数据委: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4楼48室


联系人:李 昱


联系电话:13635231171


邮 箱:fzbigdatacom@163.com


附件:


1.2020-2021年度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20-2021年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承诺书


4.2020-2021年福州市区块链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2020-2021年度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榕政综〔2019〕145号),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本措施中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第一章 优质企业(机构)落地奖励


第一条 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入驻福州软件园、东南大数据产业园,以及在福州市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最高60万元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期限2年,按年以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


本条款中区块链企业(机构)是指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福州,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实际运营情况良好,具体从事以区块链技术为特征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处理、场景应用、平台运营、检测认证、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领域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企业或机构除外)。具备独立区块链研发或经营场地、区块链研发或运营团队,并实际开展区块链研发或应用项目;区块链研发或平台运营团队技术成员不少于5人,且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区块链相关支出占成本支出费用的比例不低于50%;拥有与区块链技术有关联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及核心技术。


符合条件的区块链企业(机构)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验资报告;


3.区块链相关产品的权威测试证书(如:工信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区块链系统功能测试证书、工信部中国信通院可信区块链测评证书);


4.提供本申报年度内区块链项目的合同,区块链技术领域的营业收入证明;


5.公司审计报告原件(应体现区块链领域自筹研发费投入);其中,区块链相关支出占成本支出费用的比例不低于50%;


6.提供5名以上区块链研发或平台运营团队技术成员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7.提供至少一项区块链技术方向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


8.承诺书。


第二条 对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6%的营业收入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600万元。


本条款中区块链企业(机构)认定条款参考第一条。符合条件的单位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区块链研发或应用项目证明材料;


2.区块链技术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证明材料。


第三条 对落户福州市的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依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活动经费补贴。活动经费开支范围为:专家咨询费、信息资料费、会议费、其他与委托任务直接相关的费用。


本条款中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是指依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登记地在福州市范围内仅限于区块链领域,服务于区块链企业或用区块链技术服务于其他行业按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行业协会审计报告原件(应体现行业协会区块链相关支出比例);


4.服务团队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以及协会负责人简历;


5.协会章程、发起单位清单及简介、协会成员清单及主要成员简介;


6.自协会成立起所组织或承办的区块链相关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活动经费相关凭证;


7.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


8.承诺书。


第二章 创新示范应用奖励


第四条 鼓励支持福州市内企业开展区块链应用落地,实施区块链应用工程,对于经评审择优列为重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采用分期考核拨付方式给予应用方20%的建设经费补贴:按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


3.公司审计报告原件(须体现区块链项目投入情况);


4.区块链方向项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5.技术人才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


6.区块链研发或应用项目证明材料;


7.承诺书。


第五条 鼓励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并在福州市实施转化的区块链成果,分别给与60万元、3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


3.区块链技术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审计报告原件;


5.成果转化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产业平台建设奖励


第六条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


3.区块链技术创新平台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4.审计报告原件;


5.创新平台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 鼓励承办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区块链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会议,活动举办地点在福州市范围内的,经报请市直相关主管部门上会审议,并报市大数据委备案,给予50万,30万,20万元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必须在活动开始前 30 个工作日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填写申请表。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关会议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活动方案、经费预算表、申请表等;


3.经费凭证、活动照片(10 张以上)、签到表;


4.文字资料、媒体报道等材料。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申报指南所指技术人才为金融、数学、加密、电子或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并从事区块链的研发、测试、运营维护等技术性工作。


第九条 本申报指南所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与福州市其他扶持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扶持,企业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扶持进行申报;对在福州市辖区内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按“一企一议”原则给予扶持。


第十条 本申报指南有效期与《关于加快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榕政综〔2019〕145号)一致,由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2020-2021年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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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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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2021年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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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大数据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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