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拟数字货币“联盟票”、宣称“可涨价1000倍”、董事长被各大媒体报道.....
近日,起家于山东烟台的“联盟天下”网络传销案正式宣判。组织负责人王祖刚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至一百万不等,同时对涉案赃款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南都记者了解到,王祖刚曾设立多家网络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虚拟数字货币“联盟票”,并进行“具有增值空间”等虚假宣传。王祖刚本人也多进行自我包装,如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使用虚构媒体LOGO、自制宣传专题片等。
在发币过程中,王祖刚等人通过拉人头、高额提成等吸引会员。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发展会员约7.6万人,且会员达三层及以上。涉及山东、广东、内蒙古等多个省份。
疯狂吸金2.8亿元币商竟是传销组织
据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官方消息,被告人王某刚分别于2014年、2015年注册成立北京联盟天下网科技有限公司、烟台联企盟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统称“联盟天下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天下公司),王祖刚任董事长,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王向荣任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
南都记者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两家涉事公司的实控人显示为王祖刚,而担任北京联盟天下公司总经理的正是王向荣。
据芝罘法院消息,2016年11月开始,被告人王祖刚以联盟天下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虚拟数字货币“联盟票”,并宣传该“联盟票”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和增值空间。2017年1月,联盟天下公司正式发行“联盟票”,发行价格为每枚1元,对外宣传只涨不跌,并通过人为操控,将其价格垒高。
期间,被告人杜某峰、尹某芝分别以公司商学院院长、市场部部长身份,通过开现场发布会和微信宣传的形式,宣传讲解“联盟票”运营模式,被告人全某利(马来西亚籍)担任公司国际副总裁,负责对外宣传、各地代理商和发展会员的培训讲课等事宜。
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发展会员总数约7.6万人且会员达三层及以上,涉及山东、广东、内蒙古等多个省份,“联盟票”价格已升至50余元,王祖刚、王向荣、杜某峰、尹某芝、全某利参与组织、领导传销吸收资金金额2.8亿余元。
自我包装成“虚拟货币大佬”5人分别被判刑3-7年
南都记者注意到,除了涉事两家公司外,联盟天下组织的实控人王祖刚还对哈尔滨、上海、北京、烟台等地4家公司实际控股,业务范围覆盖电子商务、零售百货、企业咨询等。
截至目前,王祖刚名下多家公司的官方网站都已关闭或停止服务。不过,在互联网平台上,仍然可以看到“联盟天下”与王祖刚的宣传资讯,其中不乏“华人频道”、“中华儿女”等媒体。然而,这些信息中多数却属伪造,比如有“中国网”标志的一则视频专题片中,视频logo都属伪造。
王祖刚自我宣传片视频logo属伪造。
南都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了解到,联盟天下集团董事长王祖刚出生于1975年,烟台莱山人。他还曾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据警方消息,联盟天下组织发布的“联盟券”可以在联盟天下网上商城购买商品,增强了其迷惑性。
该案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侦查,仅仅半个月后就迅速破案。2017年7月25日上午,专案组联合特勤中队共60余名警力,在北京、烟台两地相继将王某、王某、杜某等15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今年7月9日,芝罘法院发布消息称,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祖刚等5人,以发行数字货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购买“联盟票”的数额作为提成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据《刑法》,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至一百万不等,同时对涉案赃款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