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琳)近日,市公安局、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驻马店市假币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细化了奖励条件,划定了奖励标准,确定了奖励程序,严格了管理责任。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不法分子在我市贩卖、持有、使用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呈散发态势,不仅破坏了人民币流通秩序,损害了人民币信誉,而且给误收假币的受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为鼓励市民提供假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揭发和打击假币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人民币流通市场,3家单位制发了《办法》,从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金发放、时限要求、监督和安全保密等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明确的规定。
据悉,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举报涉嫌假币犯罪线索,也可就近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对协助收缴假币、捣毁制假窝点、抓获假币犯罪主要涉案人员的,最高可获得3万元人民币奖励;对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侦办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伪造、变造货币案件,现场查获假币且符合破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1万元人民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