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请才能成为会员,每天可“躺赢”溢价,如升为“星级”会员,更可按层级层层收取,收入翻倍……靠着“每天增收2%”的“新概念”理财,在短短一年内发展会员37000余人,涉传销资金达1000余万元。2月20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对许某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听说搞“抢拍”能挣大钱
网上商城“借力”传销
2021年6月,许某某听朋友说搞抢拍平台能赚大钱,就在无锡市滨湖区租了一处写字楼,找到技术人员花数万元开发了一个叫“欢乐易购”的APP,主要从事网络虚拟投资理财项目“虚拟商品”(商品名称玉器、挂件等)抢拍业务,又聘来杨某等人负责后台操作平台运营维护。同年8月,许某某感觉生意不好,便将APP改名为“快乐易购”,继续经营。
2021年11月,经人介绍,许某某与山东来的张某某开始合作。张某某原在山东经营投资平台不利,后带着手下会员、团队来到无锡参与许某某的平台,双方商定张某某等人负责拉会员及会员管理,许某某则负责日常开支费用,弥补张某某及张的会员在山东的投资平台亏损,平台收入按比例分成,共同经营。
该平台入场条件非常严格,会员加入时须有上线推荐,并用平台内会员才能生成的邀请码注册。且不同于普通的投资理财,该平台设置虚拟货币“欢乐豆”,会员想要竞拍虚拟商品,必须先向上级人员或平台购买“欢乐豆”才能交易。购买虚拟商品24小时后,会员就可根据平台设定,每日加价5%将商品溢价转售赚差价获利。
其中,2%属于“静态收益”,为会员获利部分,2%是平台通过“欢乐豆”形式收取的“手续费”,剩下1%是“动态收益”即团队奖励,必须通过拉人头才能获取,以“欢乐豆”形式在会员中进行分配。会员级别越高,获取的动态收益比例就越多。会员级别从普通会员到五星会员分为六级。各层级达成条件与团队奖励的分配模式也是层层递增。
接下来,许、张让技术人员将APP名称更改为华夏商城,将虚拟商品变为“腾飞图”。因无实物商品,投资泡沫加大,为解决相应问题,许某某还引入“腾飞图票”和“积分商城”等眼花缭乱的概念迷惑投资人。
转手就能多挣5%
“欢乐豆”的泡沫越滚越大
2021年6月,朋友带着60多岁的谈某,到无锡滨湖区一栋写字楼内的商贸公司了解“赚钱项目”,接待人员张某在手机上打开“欢乐易购”APP,介绍了注册会员,充值购买“欢乐豆”(1元1个),抢拍商品的流程,并告诉他,出资款会直接打到卖家银行卡,而买家第二天就可在买入价格基础上增加5%转卖。
发现谈某很感兴趣,公司又带他听课,了解更多的奖励及运作模式:会员要求“以老带新”,新会员必须扫老会员提供的二维码下载APP,系统识别推荐人后才能加入。会员推荐的人越多,获得被推荐人交易的奖励就越多。
谈某很快发现,其实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实际经营的业务,但是禁不住高盈利的诱惑,很快由张某作为推荐人,带谈某注册成为了会员。会员根据层级关系建立了团队,会员需要充值“欢乐豆”时只能向推荐人或团队长购买,上级可卖给下级,反之不行,不同团队间也不能买卖转让。而公司负责人许某某在所有团队的顶层,可直接向他购买欢乐豆还可以打折,再中转到购买者的账户。
从2021年8月到11月,许某某的公司租住地换了好几个地方, APP名也从“快乐易购”改到“华夏文化商城”。由于虚拟货物的价值每天飞涨,一旦后续没有新的下层会员抢单,平台马上就会发生崩盘。许某某便设定了“下架单”制度:货物溢价超过一定金额(6000元-15000元不等)即不能交易,强制下架处理,部分拆分成几份继续挂单交易,部分则转换成“欢乐豆”,后期又增加了“积分”或“腾飞图票”等形式,相当于货物所有者被许某某抹去了剩余资产。
但因为有利可图,谈某非但没有退出,在许某某要求下,谈某还安排朋友注册了一家公司。2022年1月下旬,许某某用这家公司租用了服务器,找来原先的技术人员负责后台维护运营。
同时规定,名下发展到规定人数,且会员及其名下发展会员交易累计达到规定金额,团队长可以成为1-5级不同等级星级会员,团队长可以享受团队管理奖,级别越高奖励比例越高。为了提高星级,会员就会不断去发展名下会员,同时督促名下会员交易使自己获得更多奖励。
以五星会员为例,达到培养3个4星会员,直接推荐人以下5层均推荐满3人,团队人数在1620人以上则成为五星会员,可以分配虚拟商品转售时价格的1%的团队奖励的85%,其中一星会员拿35%,二星会员拿15%,三星会员拿15%,四星会员拿10%,五星会员拿10%。再加上直推奖与平级奖,前者不论所处的层级,可获取直接推荐会员虚拟商品转售时1%的团队奖励中的10%;后者则需要成为星级会员后,在下线中发展和自己相同星级的会员,才能拿到分配团队奖励的平级奖金,即拿到虚拟商品转售时1%的团队奖励中的1%。通过复杂的流程,最终将团队奖励瓜分完毕。
然而,所有吸引后续人员加入的诱人“奖金”,正在将这个平台的泡沫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近4万会员的层级竟达50层
警惕“电子币”式传销陷阱
2022年3月,平台已无法承受越来越多的泡沫,最终崩盘,经谈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5月6 日,民警对将许某某、张某某等人一一抓获归案。
到案之初,许某某一直辩称因为自己商城的虚拟商品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已经引入实体商品可进行积分兑换,拒不承认构成传销犯罪。检察官通过审阅纸质卷宗、电子数据,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讨,搭建犯罪层级架构,指出许某某等人虽以经营虚拟项目投资理财为名,实质是以发展会员数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传销层级达六级,返利层级达五级。所谓的虚拟商品价格全由本人操控,不具备交易价值。而引入积分商城的商品,只是解决传销后期泡沫的问题,并且根本物非所值。
面对海量聊天、转账记录等事实证据,许某某终于承认经营该网上商城属于传销行为,愿意将非法获利作相应退赔。
经审查查明,许某某以投资虚拟商品增值的方式,组建网络传销组织,通过派发原始单及出售虚拟币“欢乐豆”牟取利益。所创建网上商城APP现有会员总数3.7万余名,根据邀请关系生成的会员层级关系图最大层级达50层,涉案传销资金100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新型传销组织依托虚拟网络,以“电子商务”、“电子币”等为幌子,以快速致富为诱饵引诱发展下线牟利,借助互联网工具打破地域与亲友关系限制,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被查处后还可能推出改头换面的变种逃避进一步打击,值得公众警惕。如遇“天上掉馅饼”式的致富捷径,不能轻易上当,而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