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0日讯(通讯员 王运喜 高玥 记者 万凌云)10日,镇江丹徒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3·7”特大窃电案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记者了解到,近几年,随着网上虚拟货币“比特币”的价格持续走高,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人铤而走险,购买“矿机”盗电“挖币”。经查明,该犯罪团伙近两年多时间通过几千台“矿机”挖取“比特币”牟利,但却造成国家电力损失共计2000余万元。同时,给企业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及生产安全等诸多不稳定因素。
采访中,记者有一个问题很是好奇,这些“矿主”们,为什么要挖空心思盗取电力呢?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据专业人士介绍,比特币挖矿机,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电脑,多采用罗列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故此需要消耗大量电能。并且,一台机器每天24小时,需要耗电20多度,每度电按8毛钱计算,就是20多元钱。如果按照1000台矿机运转算,每天光电费就20000多元。
而如果正常购买电能,用于生产比特币,几乎是没有利润的。这种情况下,“矿主”们便“傍”上了地处偏僻的厂矿用电。
检察官告诉记者,经查,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兰某某、毛某甲、李某、叶某某、毛某乙、王某某、王某等人,先后购置几千台比特币挖矿机,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华恩轴承厂等十余家厂矿“窝点”,租用厂房、摆放“矿机”。租好厂房、雇好员工后就准备开工,但他们深知“挖矿”设备耗电量巨大,于是盘算着私接外线窃电。由此,便雇佣“有经验”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叶某某等人,对“矿机”进行维护。期间,通过互感器短接的方式,大量秘密窃取租用厂矿的电力。
私自接电后,厂房所在位置的线路线损异常,呈大幅上升趋势,这一情况引起了镇江供电部门的注意。工作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分析,以及多次现场排查,发现有窃电行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方介绍,骇人听闻的是,经查明,该犯罪团伙近两年多时间,通过几千台“矿机”挖取“比特币”牟利,但却造成国家电力损失共计2000余万元!同时,他们的窃电,还给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及生产安全等诸多不稳定因素。
记者了解到,鉴于该案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镇江丹徒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随后,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并抽调数名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及时介入了解案情。
在此过程中,针对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困难等特点,该院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研讨案情,重点就侦查取证方向、盗电数额计算、犯罪情节轻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
6月27日,该院在全面细致审查基础上,对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