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虚拟货币影响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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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币”“区块链”“虚拟货币BNM、TVB”……这些普通群众听着很陌生的词汇,最近在一些微信群里频繁出现。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新概念,谎称认筹发售实际并不存在的“BNM”“TVB”等虚拟货币,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连续实施诈骗,导致数十名投资者损失240多万元。

今年8月初,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某等十人诈骗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阶段。

●骗子谎称发售并不存在的虚拟货币引人上钩

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目前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近几年,有人通过炒作虚拟币来获取利益,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它离我们的生活都太远了。

家住苏州相城的录先生平时接触过一些虚拟货币方面的投资。去年8月,在一个陌生微信号的介绍下,录先生加了一位“好友”,就是所谓炒作虚拟货币的人物“陈勇”。陈勇说,自己正筹备发售一种叫“BNM”的虚拟币,这种币一旦发售就会暴涨,现在买入,将来要赚大钱。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汪海曼说,从案件办理的结果来看,这些都是谎言:主犯是兄弟两个人,一个说自己是投资的老师,另一个说自己是虚拟币公司的高管。说自己有一种虚拟币现在内部认筹阶段。先需要用一些以太坊或者人民币来买,等正式上市之后再把币打到账户里。

录先生上网搜索“BNM”币,没有查到任何信息。但他发现陈勇经常发的一些有关预测虚拟币涨跌的朋友圈,非常精准。投资总有风险,录先生觉得,高收益总是伴着高风险的,于是,他通过陈勇,以每个币2.3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13333个“BNM”币,加上优惠,录先生分3次向陈勇微信转账了2.6万元。

陈勇说,到2018年10月18日,“BNM”币发售后,每个币的价格能达到7块钱左右,到时候,录先生的账户里就能看到。但到了约定的时候,录先生的账户里啥也没有,他反而被陈勇拉黑了。两天后,录先生报警。去年11月,18名犯罪嫌疑人到案。承办这个案件的检察官汪海曼称,受害人有三四十个。

汪海曼介绍说,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这种假借“区块链”“虚拟币”名义的诈骗类案件,与传统的诈骗案件相比,有一些很突出的特点。比如,目标人群小,但单个的受害人损失大:“被害人是有一定投资经验的人,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虽然被害人的数量比较少,但损失巨大。如果完全没有接触这行,也不会被骗。第二个特点是越来越隐蔽。如果不是在后期发现被删除被拉黑,其实是发现不了的。”

汪海曼说,他们会在朋友圈的发表日期上做一些手脚,让目标受害人觉得在预测虚拟币的涨跌上极其精准。他们还会在网络直播中做局,营造一种看起来很专业的氛围。直播的时候,骗子会首先说“我之前也是屡屡投资屡屡失败的,但是因为我碰到了一个高管跟我家是亲戚,就给我透露一些内幕信息”,然后在长期直播的过程中就慢慢地引入托儿,然后“高管”也去直播,说公司最近要推行币了,现在内部认筹。

检察官汪海曼说,在投资领域,不熟不碰,这是最起码的一条规则:投资一定要谨慎,充分了解之后再投资,不要轻信网上信息和谣言。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

目前,办案机关追回了受害人的小部分损失。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之中。

●打着区块链的幌子诈骗,12人被抓

近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诈骗的一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11月底,该犯罪团伙打着区块链的旗号,组建微信交流群,发行一种虚拟货币——汉唐币。到2019年2月8日中午,汉唐币交易平台打不开,直播间网址一同消失,几个客服同时失联。其中有一位被害人张某某系天全县人。张某某在网络上经他人介绍加入一股票微信群,先后投资人民币293468元购买汉唐币,其间获得3591元收益。2019年2月8日发现网站关闭,被诈骗人民币289877元。

张某某于2019年2月15日向天全县公安局报案,天全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经侦查,现已抓获归案的涉案人员有李某某、彭某某等12人,已取得联系的8名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74.2万元。

天全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李某某、彭某某等12人涉嫌诈骗罪向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已于近日将该案依法向天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李某某、彭某某等12人的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提醒,不要随意进入陌生股票群、投资群,这些群里可能除了被害人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是骗子。

●“虚拟货币”“区块链”等诈骗频发

说到“虚拟货币”,相信不少人会联想到“区块链”“比特币”等概念。前几年曾风靡一时的“比特币”就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而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就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

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大幅飙升,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以及数字货币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而不法分子也瞄上了这一点,打着“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旗号实施诈骗。

近来,此类诈骗案件频发,不法分子以“投资虚拟货币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为借口,骗取用户信任并诱使其转账进行投资。同时,他们还隐藏网站域名和各种联系方式,使受骗者无法验证公司资质,因而轻信诈骗套路。而一旦受害人向“交易网站”充值,不法分子又会诱骗其“向私人账户充值”,甚至直接提供假充值链接,并趁机骗取受害人银行账号密码。

去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就曾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风险提示称,这类行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网络化、跨境化明显,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同时存在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风险。在此也提醒大家,要理性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概念,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

据中国之声、川报观察

■评论

区块链不等于炒作虚拟货币

这段时间,“区块链”成为舆论热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党中央的前瞻判断,让“区块链”走进大众视野,成为金融资本、实体经济和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点。

从网络强国到大数据,从媒体融合到区块链,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瞄准技术变革前沿,展现出党中央的方向把握力、前瞻判断力和未来预见力,引领着中国产业变革和经济转型的步伐。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专门强调“区块链”,则为区块链的发展和应用打开了想象空间。

什么是区块链?从科技层面来看,区块链涉及数学、密码学、互联网和计算机编程等很多科学技术问题。从应用视角来看,简单来说,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这些特点保证了区块链的“诚实”与“透明”,为区块链创造信任奠定基础。而区块链丰富的应用场景,基本上都基于区块链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信任与一致行动。

区块链如何创造信任与合作机制,深入到具体的应用场景,就能够看得更加清楚。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存证”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为实现社会征信提供全新思路;区块链“分布式”的特点,可以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区块链形成“共识机制”,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真正实现从“信息互联网”到“信任互联网”的转变;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能够实现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信任,从而大大拓展了人类相互合作的范围。总体而言,区块链通过创造信任来创造价值,它能保证所有信息数字化并实时共享,从而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沟通成本,使得离散程度高、管理链条长、涉及环节多的多方主体仍能有效合作。

区块链“未来已来”,但也要保持理性。区块链技术与加密货币相伴而生,但区块链技术创新不等于炒作虚拟货币,应防止那种利用区块链炒作空气币等行为。同时还要看到,区块链目前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在安全、标准、监管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对于利用区块链存储、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运用区块链进行非法交易、洗钱等行为,也应该予以严厉整治。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既包容试错又严禁越界,才能更好推动区块链创新发展。发展区块链大方向没有错,但是要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方能在有序竞争中打开区块链的发展空间。中国在区块链领域拥有良好基础,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早有布局,已有20多个省份出台推动区块链产业的政策,人才储备相对充足,应用场景比较丰富,完全有条件在这个新赛道取得领先地位。

从更大视野来看,人类能够发展出现代文明,是因为实现了大规模人群之间的有效合作。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也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了人类社会的分工协作。在此基础上,区块链技术将极大拓展人类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也许,区块链不只是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更是下一代合作机制和组织形式。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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