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在A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双女鞋,因质量问题申请退货,平台考虑到杨女士信用良好,将退款先行垫付至杨女士账户中,之后平台认为打款错误又将此笔款项扣回,杨女士认为平台无权自行扣回已打款项,起诉到了法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这起关于“优先退款”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最终判决被告A公司向原告杨女士返还扣款226.84元,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原告杨女士在A平台的店铺下单购买了一双女鞋,收货后发现鞋子存在质量问题申请退货。在与商家协商一致后,杨女士采取快递到付的方式寄回了商品。在申请退货时,杨女士使用A平台的“担保-极速退款”中的“优先退款”服务,因杨女士信用良好,在填写了退货单号等相关信息后,A平台立即将退款垫付给了杨女士。但由于沟通不畅,商家的售后服务人员未将同意杨女士快递到付的消息告知库管,导致库管拒收快递。快递被拒收后,杨女士申请A平台客服介入,但未向A平台客服提供与商家协商快递到付的沟通记录,A平台认为杨女士使用的退货方式是“货到付款”,属于《A平台担保赔付细则》中“不予赔付范围”,于是在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知支付平台的运营方D公司将之前打给杨女士的退款扣划。
杨女士认为,A平台无权通过D支付平台擅自扣款,便将平台运营方A公司、店铺的经营者B公司、鞋子厂商C公司、支付平台D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B公司、D公司返还扣款,同时认为A公司、B公司、C公司构成欺诈,要求三公司赔偿其误工费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三倍赔偿其损失。
A公司辩称,杨女士使用的退货方式是“货到付款”,属于《A平台担保赔付细则》中“不予赔付范围”。由于杨女士未提供与商家沟通记录,A公司不知晓买卖双方同意到付的情况,通过D公司扣回退款有相应依据,不构成欺诈。
D公司辩称,其仅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并非涉案合同相对方。D公司与支付用户签订《免密支付服务协议》《扣款授权确认书》,并根据用户或商户的授权指令扣划相应款项,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原告的损害赔偿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B、C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发表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
A公司需返还扣款
杨女士在A公司运营的平台注册并购买商品,其与A公司之间建立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己方义务。
货币系特殊的动产、种类物和消费物,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货币的实际占有人就是货币的所有权人。A公司通过“担保-极速退款”中的“优先退款”服务,将涉案商品货款转账至杨女士银行账户,杨女士实际上已占有控制该笔款项,杨女士即为该笔款项的所有人。平台规则规定了“消费者应提供必要证据,属于消费者责任、货到付款的均属于不予赔付范围”,并且杨女士存在怠于向A公司证明其已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但平台规则并未授权A公司在发现退款行为属于不予赔付范围时将相应款项再行扣除的权利。在双方对先行赔偿款项再行扣除没有约定情况下,A公司无权直接从杨女士银行账户扣除该笔退款。若A公司认为杨女士无权占有该笔款项,可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但其直接从杨女士账户将该笔款项予以扣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A公司应将该笔扣款退还杨女士。
A平台申请退款页面显示,用户点击“确认授权”并确认《免密支付服务协议》《扣款授权确认书》后,方可享受“优先退款”服务。依据确认书,杨女士在与商户发生交易时,授权了A公司向D公司发出指令,并且根据约定该授权不可撤回,D公司在收到指令后,直接从杨女士账户中扣划了指定款项。因此,D公司系根据《免密支付服务协议》《扣款授权确认书》及A公司发送的扣款指令进行扣款,其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核实该笔扣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返还扣款的义务。B公司并非涉案退款的实际扣款人,亦无需承担返款扣款的义务。
A公司、B公司、C公司不构成欺诈
扣款行为系A公司实施,A公司系网络服务提供者,其扣款行为虽无约定,但不符合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情形,不构成欺诈。B公司、C公司不是扣款行为的实施方,亦不构成欺诈。因此对于原告要求A公司、B公司、C公司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A公司向杨女士返还扣款226.84元。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说法
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已经习惯与各类快捷支付APP深度绑定,享受便捷服务。消费者同意使用快捷支付后,扣款前无需再次操作同意系统即可直接扣款,但款项一经扣划不得撤销。该模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容易引起纠纷,本案即是因平台未经消费者同意,在认为不符合“优先退款”要求时,径行扣划消费者账户内已经退回的货款而导致。商家或平台作为扣款指令的发出者,应当同消费者明确约定扣款指令发出权限,未经协议明确,商家或平台无权直接扣划消费者账户内款项。
消费者作为快捷扣款的支付方,应注意快捷扣款的授权范围,了解涉及快捷扣款的用户协议与平台规则。若对扣款行为存在疑问,可以尝试与商家或平台沟通,询问扣款原因,主动提供信息便于商家或平台了解情况。若消费者认为商家或平台无权扣款或与之协商无果,可起诉到法院,要求扣款指令发出方退还扣款。
供稿:张怀文、刘柯含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