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几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从政策上强化了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性要求,明确了统一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而信托行业在业务开展中长期扮演着“影子银行”的角色,资管新规的出台无疑对该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与此同时,在强监管环境下,信托行业也需积极配合资管新规相关规定,立足自身发展优势,推进业务转型。
信托行业发展现状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信托业就开始缓步发展,而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1979年成立,这也正式掀起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浪潮。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不断发展,中国信托行业也多次出现大范围整顿现象。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十余年来,凭借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实体经济的特有优势,信托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7年底,中国信托行业业务规模高达26万亿元,而其行业规模仅次于银行业发展规模,信托业凭借其第二大金融子市场在资产管理行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无疑会冲击着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会给予其发展机遇,推进信托行业发展新时代的到来。
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回落,结构调整变化明显。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我国68家信托公司一共实现资产管理规模高达22万亿元,相较于2018年末减少了0.7万亿元。图1显示了2010年至2019年Q3期间信托业资产规模及增长率走势。可以看到,2010年至2017年,信托业规模持续增长,由3.04万亿元增长至26.25万亿元,但在2018年,信托业资产规模首次出现了下降,并且下降幅度达到13.52%。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受到了金融强监管的影响,而另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信托公司主动缩减了事务管理类业务规模所导致。从资金来源来看,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9.84万亿元,占资金信托总规模(18.53万亿元)的39.50%,较2018年末下降了3.83个百分点。而集合资金信托资产规模保持其稳健的增长态势,其占比超过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可以发现,信托公司在主动管理业务领域增长速度较为明显,而与传统银信合作的通道业务逐渐收窄,信托业转型深化成效逐渐凸显出来(见图1)。
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图1 2010~2019年Q3信托行业资管规模和增长率
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信托主业收入占比保持稳定。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信托行业实现了经营收入高达795.64亿元。其中,信托业务收入达到551.35亿元,占比达69.30个百分点,仍然是信托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坚守信托本源,信托公司仍旧需要坚守发展信托行业的初心。而且,信托行业平均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为5.58%,相较于2018年增加了10.42个百分点,而环比增加了24.2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信托行业在不断提升信托公司自身盈利水平的同时,还在为选择信托资管产品的投资者创造以及实现更多的价值。从具体的资产配置类型来看,信托行业投向实体经济的资产种类在不断扩大,包括房地产、基础产业和工商企业,这表明信托行业的发展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连,而服务实体经济一直以来是信托行业以及信托公司的定位基准和核心功能。
风险项目持续暴露,风控处置能力亟待加强。根据中国信托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数量为1305个,相较于2018年的872个增加了433个风险项目,而其规模高达6411.36亿元。在强监管大背景下,信托资产风险率持续走高,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信托行业高度重视所导致,不断加强合规化管理和风险防控;另一方面,则是从集合类信托和财产权信托风险规模的占比不断下降而造成这种现象。根据数据显示,信托行业风险项目规模和数量均出现上升的趋势,但信托业总体风险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资管新规
对信托行业的冲击
信托行业发展的宗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相较于其他资产管理行业,信托业可以充分运用其自身优势,即合规化地使用债券、股权、收益权等,实现资金与资产的高效结合,并发挥投融资功能。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主要在于通过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无序发展扩大进行管控,将其产生的无序资金逐渐引入金融监管的领域之中,避免金融监管出现空白。资管新规实施近两年来,信托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打破信托行业以往的刚性兑付模式,逐渐清理传统通道业务以及对资金池业务的运作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刚性兑付”已被打破。资管新规对信托行业提出了最为重要的要求,即打破传统的刚性兑付业务模式。这项要求从长远视角来看,有利于稳定金融秩序,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降低道德风险等。但是从短期来看,投资者对信托业务的长期持有看作是具有低风险性的固定资产投资,然而资管新规的规定使得信托行业的投资者信心受到强烈打击。对于现有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定价能力不强的信托公司而言,正面临新一轮的调整,在市场激烈竞争环境以及严格监管要求下,信托公司需要加快合规审查工作以及提升风险处置能力。此外,资管新规还限制了非标业务,要求以往以非标债权投资为主的信托公司逐渐转向标准化业务,对业务资金端带来巨大的变化。资管新规严格规定了非标资产在规模和时间期限上的要求,还禁止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产品,这极大影响了信托行业的融资渠道。此外,资管新规还提升了合规投资者的门槛,鉴于刚性兑付的限制,要求投资者自负盈亏,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投资热情,而这更加冲击着信托行业的资金来源。
传统通道业务正在逐步清理。信托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主要为商业银行的理财充当通道的角色进而提供双赢互利的机会,由此可以看到,以往信托行业规模中通道业务的占比较高。然而,随着资管新规的出现,其明确要求对以规避监管的通道业务实施限制,重新对所有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其融资方式以及投资属性进行分类,还禁止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这无疑禁止了监管套利的源头进入。资管新规的出现带给大多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信托公司重重的冲击。根据中国信托行业协会的统计,2017年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高达26.25万亿元,而通道业务规模高达15.65万亿元,其占比为59.62个百分点,表明通道业务对信托行业有着重要作用。随着2018年资管新规的出台,截至2018年末,我国信托业规模为22.70万亿元,同比减少了3.35万亿元,而通道业务的占比为58.36个百分点。随着信托业总规模的下降,其盈利能力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资管新规出台已近两年,各个信托公司也正着手清理其通道业务,但是由于其通道业务的基数较大,对于大多数信托公司而言其业务可能会面临萎缩的风险,以及未来发展的压力将会更大。
资金池业务运作模式急需规范。资管新规的出现对信托行业的业务模式造成了极大的限制,同时也对信托行业的合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其一,资管新规要求信托公司实施净值化管理,提高对资产管理产品估计的准确性,做好信息跟踪和监管工作。但这对于信托公司而言,估计的难度无疑加大了,鉴于开展的非标准资产管理项目主要是以融资类、固定收益产品为主,对标准化估计工作存在较大的挑战和难度。其二,资管新规对通道业务也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与限制,对此,信托公司将对其传统的业务模型进行转化,积极开展主动性的管理业务,而在深入探索过程中,需要信托公司强化对业务的合规化管理。此外,还需要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信托行业的风险点识别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其三,以往信托公司推出新理财产品时,为了缓解资金流动性和期限不匹配等问题,通常使用资金池业务,然而资管新规提出了对资金池的整改要求,即要求金融机构对每个资管产品的资金需要设计单独的账户进行建账与核算管理,这对信托公司在设计产品、筛选项目、防范风险以及拓展资金端客户来源等方面提出了高要求。这给已有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资金池业务整改带来压力和难度,并且有可能加剧流动性风险。
强监管环境下
信托业的“再出发”
随着金融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宏观经济发展的紧张形势,信托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结构性调整的重要阶段,这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需要其科学地制定长短期目标,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从短期发展目标来看,信托行业应具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积极落实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工作;从长期发展目标来看,深化资管新规的战略部署,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提升对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力,打造专业化财富管理团队,推进信托产品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地位,其要服务于实体经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信托行业的本源。应充分发挥信托业在资金配置中对实体经济的特有优势,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信托公司可以凭借其制度优势、行业资源经验以及自身股东资源,灵活使用股权、债券等多样化金融工具,深度推进产融结合发展,通过提供专业化金融整合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此外,还能够缓解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信托公司可以尝试开展产业基金、并购资金等多样化方式,这既能推动结构性去杠杆工作,还能够拓展信托服务。特别是对于国有控股的信托公司,更加坚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使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股权投资、投贷联动等多元化服务,通过创新手段不断将产业链进行细分,引导资金资源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提升资产配置能力。“资管新规”对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实施了统一的监管标准,指明了我国资管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对此,信托行业通过解读“资管新规”的监管政策明确行业定位。目前,我国信托业的规模仅低于银行业,现已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其稳健发展对于我国经济金融稳健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资管新规还要求金融结构实施净值化管理,以缩窄固定收益和保本等理财产品的发展空间。随着通道业务的退出,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由传统的代人融资转向资产管理,既要对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进行专业分析,又要根据公司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和定位细分市场,开展专业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来维护资金端的业务需求。为了应对“资管新规”带来的监管环境的变化,信托公司需要将发展目标定位更长远,摈弃追逐短期利益的传统观念,积极发挥资产管理的优势,提升资源配置能力,主动对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需求和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渠道,积极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份力量。
推动服务信托和公益信托业务。现阶段,监管政策的实施主要消除了金融业监管真空领域,同时也对金融业混合经营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业的发展模式也出现较大变化,我国约有30多家银行均设立了理财子公司,这些理财子公司具有先天的资金端优势,极大地制约了信托行业的业务发展,对此,信托公司只能通过不断推出创新型信托产品来吸引优质客户进而稳固其在理财机构中的优势。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信托行业可以主打以受托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信托,结合金融服务与养老权益推出信托养老产品;还可以与优质的养老服务供应商合作以实现高端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方式。此外,信托行业除了开展资金信托外,还能创新其信托供给,通过高效结合金融服务与财富管理,实现多领域服务的结合,如从员工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家庭信托、家族信托等方面积极开展业务,通过金融科技等高技术工具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元化要求。此外,信托公司还能够在公益信托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接扶贫慈善信托将其推广至更广泛的领域,包括教育、医疗、养老、残障特殊人群等,通过与慈善组织等公益机构的积极合作,深化公益信托的社会效果。
打造专业财富管理团队。信托行业能够通过整合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实体领域的资金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可以凭借其行业优势对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方案。但是,这也加剧了对信托专业人才的需求,即打造一支复合型财务管理团队,能够熟悉与掌握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通过制定专业化的财务管理方案实现客户的增值诉求。近年来,在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下,信托行业风险资产逐渐暴露出来,交易对手的信用违约风险率逐渐加大。因此,在相关部门严格监管之下,信托公司也需要强化自身的合理合规化建设,妥善处置项目风险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识别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以及提升信托投资者的教育。同时,信托公司还要充分运用信托制所特有的破产隔离属性,以及与银行、律师事务所之间长久合作模式,转变财务管理团队对资产产品的管理方式,即从单纯的产品供应商转向全方位的专业财务管理团队。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事业部